案例六:罗普特(688619.SH,2020-5受理,2021-2上市)
【点评】
1、为数不多的经现场督导发现将部分项目的营业成本计入研发费用的处理案例;
2、在申报后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进行了追溯调整,同时重新出具了审计报告。好在涉及金额不大。
三反:
【研发费用的归集及核算问题】
关于研发费用与成本划分
根据现场督导情况,部分项目营业成本存在计入研发费用的情形。
请发行人:(1)更正上述会计差错;(2)充分说明成本费用与研发费用的核算依据,工时、薪酬、材料费用等之间的区分方法,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一贯执行;(3)说明发行人研发费用的归集对象,是否与研发项目对应;(4)说明公司会计核算基础是否较为薄弱,对应整改措施及有效性。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回复要点:
一、发行人说明事项
(一)更正上述会计差错;
1、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内容
(1)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2018年及2019年由于公司财务人员与工程项目现场经理沟通不到位,资料传输不及时,导致财务人员将部分工程项目领用材料当做研发项目试点使用的研发材料误计入研发费用中,其中2018年误计研发费用8.67万元,2019年误计研发费用429.84万元。
(2)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审议程序
就上述调整事项,公司于2020年9月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相关事项说明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十二条的规定对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会计差错更正与追溯调整事项进行了确认并重新出具了容诚审字【2020】361Z0343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保荐机构和公司对《招股说明书》等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修订,发行人律师出具了补充法律意见书。
2、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
(二)充分说明成本费用与研发费用的核算依据,工时、薪酬、材料费用等之间的区分方法,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一贯执行;
1、充分说明成本费用与研发费用的核算依据
(1)成本费用的核算依据
公司成本归集及结转方法为:按照项目对成本单独进行核算。项目合同签订或中标后,进行初步项目评审,评审信息包括合同方、合同金额、项目类型、预算成本等信息,经会签通过后项目立项完成。每个项目立项后建立项目编号作为收入成本核算单位。项目立项后,项目人员的人工成本根据工时记录经项目负责人审批通过后归集至相应的项目中;对于软件开发成本,软件开发人工成本根据工时记录经研发中心负责人审批通过后归集至各软件开发项目,软件开发时领料及相关费用于实际发生时按项目号归集计入具体项目中;对外采购的项目成本,根据合同约定按项目号归集计入具体项目中;对于与项目直接相关的差旅费、办公费等其他费用,根据发生的具体项目按项目号归集计入具体项目成本中。项目验收确认收入后,相关项目实施成本结转至当期营业成本,期末若项目未完成或未验收,相关成本计入存货。
营业成本中相关费用的归集方式具体如下:
(2)研发费用的核算依据
发行人将研发活动中直接发生的研发人员人工费用(包含工资、福利费、社会保险费)、研发材料费以及相关固定资产折旧等费用界定为研发费用。
研发费用中相关费用的归集方式具体如下:
2、工时、薪酬、材料费用等在项目成本及研发费用之间的区分方法
公司研发项目和销售项目有独立的项目编号和管理体系,研发项目和销售项目划分标准明确。公司的研发项目和销售项目由不同的职能部门进行建立和启动,业务部门负责销售项目的合同签署和建项申请,工程中心负责销售项目执行;研发部门负责研发项目的筛选、立项和推进。对于销售项目,公司与客户签署合同后,设置销售项目编号;对于研发项目,公司建立了严格的立项制度,按照公司研发内部控制制度,完成立项审批后,建立研发项目编号,销售项目编号和研发项目编号存在明显差别。
(1)材料领用:发行人已建立有效的会计核算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严格区分研发项目及销售项目对原材料的领用并分别通过ERP系统进行归集,销售项目材料领用按销售项目归集,研发项目领用材料按研发项目归集,原材料在领用时均已按照项目编码在ERP系统进行归集核算,分别计入研发费用、项目成本或其他费用。
(2)工时及薪酬:公司的研发项目和销售项目由不同的职能部门建立、启动及执行。研发人员工作与研发项目相关的薪酬计入研发费用;与销售项目的相关的薪酬计入项目成本。研发部门每月按研发项目统计参与研发活动的研发人员工时情况,经审核后归集至对应的研发项目中,同时,研发部门每月按销售项目统计参与销售项目的研发人员工时情况,经审核后归集至对应的项目成本中;工程部门每月按销售项目统计工程人员的工时情况,经审核后归集至各销售项目成本中。
3、公司研发活动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研发管理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内控制度的相关规定,对研发活动执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同时设置了专门的研发台账,以及时准确地归集研发项目对应的支出。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1)项目立项
各项目负责人发起立项需求后组织评审会,评审会由营销、研发等部门的相关人员出席,对项目的背景、目标、需求分析、同类产品调研结果、成本预估等事项进行评审,审批通过后项目立项完成,随后进入项目管理阶段。
(2)项目管理
通过项目立项后,项目组会进行项目工作分解、项目估算、制定项目计划等工作,随后部门经理、项目经理及项目组成员会对项目计划进行评审,对项目实施进行监督,直至项目结项。研发费用发生时,由相关人员按项目名称填写费用报销单据或者付款申请书,由研发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送达财务部。经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复核相关手续、单据的完备性、数据的准确性无误后送交出纳支付费用。财务部根据原始单据,将研发费用支出按其属性录入财务研发台账,并根据经审批的预算计划书监督研发支出在预算范围之内。
(3)项目结项
项目实施完毕后,需要召开验收评审会,随后移交资料。项目达到既定目标,由研发负责人对项目的开发内容及成果进行审核,由财务部对所有支出进行归集审核,确保决算金额与预算审批没有较大的差异,由相关负责人签字结项。
公司按照相关内控制度对研发活动的全过程进行有序的推进和有效的监督,研发费用的支出范围和归集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
(三)说明发行人研发费用的归集对象,是否与研发项目对应;
1、研发费用的支出范围和归集方法
公司的研发费用归集对象为参与研发工作的人员职工薪酬支出以及与研发活动相关的各类支出,研发费用按照研发项目进行归集。研发项目通常是针对通用型技术突破、产品和技术的升级和迭代。研发费用中的职工薪酬包括研发人员的工资、补贴、职工福利、奖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薪酬费用,职工薪酬根据研发项目人员实际参与的研发项目工时情况归集至各研发项目。与研发活动相关的各类支出包括用于研发活动的材料费,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技术服务费,从事研发工作人员的差旅费等,其中直接材料根据实际研发项目领用的耗材归集至各研发项目;折旧费用按照各研发项目所耗用的仪器设备工作量归集至各研发项目;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费用中差旅费等研发人员产生的费用,按人员名单归集至各研发项目;试制产品检验费按照各研发项目实际发生的金额归集;房租等间接费用按各项目薪酬及直接材料占比在各研发项目间分摊。
各类研发费用以独立研发项目为单位分别进行归集,各研发项目当年的投入总和构成公司的年度研发投入额。
2、研发费用与研发项目对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研发项目归集的研发费用各构成情况如下:
……
公司研发费用按照项目进行核算,研发投入中人工费、材料投入、折旧及摊销、外部技术服务和其他费用等均与具体项目相对应。
(四)说明公司会计核算基础是否较为薄弱,对应整改措施及有效性。
1、说明公司会计核算基础是否较为薄弱
公司发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主要系2018年及2019年由于公司财务人员与工程现场经理沟通不到位,信息传递不及时,导致财务人员将部分工程项目领用材料当做研发项目使用的材料误计入研发项目中,其中2018年误计研发费用8.67万元,2019年误计研发费用429.84万元。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并能够根据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确认和计量,会计凭证的填制和审核、会计账簿的登记和核对到会计报表的编制,能够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的会计基础规范、健全。公司为保证日常业务的有序进行和持续发展,结合行业特性、自身特点和实际运营管理经验,建立了较为健全有效的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体系。公司制订的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涵盖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行政管理、业务流程标准等整个经营过程,确保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
针对发行人因财务记账错误,存在将部分项目材料成本计入研发费用的情形,发行人补充调整了研发费用及相应的项目成本,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二)》的规定。该差错更正事项对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影响较小。
发行人已就上述事项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相关议案已经发行人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十二条的规定对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发行人上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系财务人员与工程现场经理沟通不到位,资料传输不及时所致,为使财务数据更加准确、客观、真实的反映发行人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而作出的调整,上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不属于故意遗漏或虚构交易、事项或者其他重要信息,滥用会计政策或者会计估计,操纵、伪造或篡改编制财务报表所依据的会计记录等情形,对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影响较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规定。
发行人不属于会计基础工作薄弱和内控缺失的情形,相关更正信息已恰当披露。
2、对应整改措施及有效性
针对上述情况,发行人采取了以下措施:
(1)落实事前控制
发行人按照工程项目实施内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压实项目经理责任,对项目材料领用的文档资料进行签字确认并归档管理,供应链部门根据签字的领用记录做好ERP系统录入,财务人员复核领用记录和系统数据,做好项目成本的归集,确保项目成本真实、准确和完整。
加强研发项目核算力度,对研发项目的成本预算进行全过程跟踪管理,以有效管控研发成本,确保研发成本的归集真实、准确和完整。
(2)加强事中控制
发行人财务经理每月对实施中的工程项目和研发项目进行物料成本清单复核,与项目经理进行沟通确认;发行人财务总监每月对已完工的工程项目和已结项的研发项目进行成本复核,与工程实施部门负责人和研发部门负责人进行沟通确认。
(3)完善事后管理
内审人员对工程项目成本和研发项目成本的归集进行不定期抽查审计,对发现的问题督促落实整改意见。
(4)加强人员培训
发行人已对相关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加强对员工的专业培训,强化责任意识,养成细心严谨的工作习惯,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上述措施的实施已取得良好的效果,自上述事件发生至今,发行人未再发生类似的事件。发行人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无重大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措施有效。
二、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