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
深圳市国税局第四稽查分局近日采取坚决措施拔掉一偷税“钉子户”,并对其课以所偷税款3倍的重罚,这是该分局成立5年来处罚最重的一次,案件的处理在南山区引起强烈反响。
该分局稽查人员于日前对南山某小型汽车修配厂(定期定额申报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依法实施稽查,在检查程中,该公司工作人员先以会计人员出差为由迟滞税务机关检查,在税务人员多次责成其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后,方才拿出一套不齐全资料供税务机关检查。稽查人员调账后排除困难,经多次到企业实地调查,并逐笔核对其资金结汇情况,查实该公司每月应税收入20多万元,却仍按多年前核定的纳税标准月收入5万元申报缴纳增值税,仅1998年上半年隐瞒应税收入就达89万多元。
在查处过程中,该公司先是不断利用请吃饭、送礼金等手段想方设法拉拢腐蚀办案人员,企图“私了”,最后该公司黔驴技穷,竟然采取不合作态度,偷税情节十分严重。该分局在查实其偷税情况并掌握大量事实证据的情况下,依法对其作出补税5.4万多元、,罚款3倍16.1万元共计21.5万元的处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