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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故意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故意接受虚开可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凭证)偷逃税款、骗取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至少对其三年内的税收缴纳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发现问题的,还要依法追溯到以前年度。认定为故意接受虚开发票的,依法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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