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想逃,少缴税款;一个要追,挽回损失。这是征纳双方一直博弈的一盘棋。四川省达州市国税稽查部门创新招数,活用“棋子”,即采用“证据核定式”的稽查方式,在一年的时间里追缴入库税款近5000万元。
在较量中牵住“牛鼻子”
煤炭、水泥是达州市的骨干税源,占税收很大比重。一些纳税人受利益驱动,凭借卖方市场,采取大额现金交易、销售不开票、不建账、建假账、两套账、不提供账簿和纳税资料等手段逃避税务监管,不申报、少申报、迟申报应税收入。为了能够有效地堵塞税收漏洞,达州市国税局稽查局探索出“证据核定式”的稽查方法,即通过稽查“核定”的措施来应对和打击纳税人利用会计资料不完整而实施的逃税行为。
“证据核定式”稽查是打击纳税人逃税既定事实的“事后核定”,有别于征管部门的“事前核定”。稽查核定不但需要证据,而且证据的关联性、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显得尤为重要。为准确核定税款,达州市国税稽查部门力寻具有法律效力的“第三方证据”,抓住“产量与能耗”这一“牛鼻子”,采取不同核定手段,化“无账”为“铁证”。
——炸药储量是依据,指标控制定税额。由于煤炭生产企业一般都要用雷管和炸药,吨煤生产耗用相对稳定,且雷管和炸药管理又十分严格,在每个区域只有唯一的经营单位,企业《年度资源储量检测报告》又反映出了企业资源储量的动用情况,以及还允许开采的保有储量,这些都是最直接、最具有法律效力的“第三方证据”。2009年,该局开展了对18户煤炭企业的典型调查,收集行业数据模型、指标参数,经过梳理剖析,找出与产量紧密相关的重要信息,得出一套完整的数据,从而确立了以吨煤耗用炸药量、储量动用量这2个关键证据作为核定定额的控制指标。继而采取比对法,通过这2个证据指标比对企业的产销数据,快速获知企业经营是否正常,以量定产,以产定销,最终核定企业税额,进入稽查处理处罚程序。在2009年煤炭行业市场低迷、停产整顿、产量下降、价格下滑的情况下,全市共检查煤炭生产洗选企业115户,查补税款2090.18万元,滞纳金66.06万元,罚款94.47万元,已入库2250.71万元,入库率为100%。
——环环相扣证逃税,电费做出大文章。该局将收集到的证据一一筛选,逐步固定,做到证据间有机链接,环环相扣,并运用告知听证制度,使纳税人对推定课税所依据的证据和事实口服心服。例如,群众举报渠县某纸厂有逃税嫌疑,检查中发现该厂系小规模纳税人,无账可查。检查人员从销货凭证入手,但算出来的结果是已缴税额比应纳税额还多。检查人员怀疑发货员隐匿了部分发货凭证,但无法得到证实。一个“奇怪”的现象浮出水面:该厂电费长期居高不下,甚至出现年用电费用比年产品销售额还多。通过多方查证其生产工艺流程,检查人员固定电力这个关键证据,采取成本构成法,按照耗用的电力占生产成本的比例测算核定生产出1吨纸要耗用电力2000元,每吨纸销售价格3800元,因生产工艺和技术等原因产品不合格返工率为30%左右。证据环环相扣,逃税堡垒不攻自破,核实该纸厂2007年、2008年2年生产用电1068213.16元,核定销售额1340324.52元,应纳增值税80419.48元,已纳增值税26220元,少申报缴纳增值税54199.48元。对少申报缴纳的税款处以50%的罚款,即27099.74元。核定结束后,检查人员告知该厂负责人核定税款所采取的方法、核定的最终金额,请他判断核定税款所依据的证据和事实是否充分、正当,事实是否清楚,所运用的推定方法是否合理。这家受罚纸厂负责人哑口无言,觉得这样的办法确实让人无法逃避,这样严格的流程,每个环节都很周密,愿意补税认罚。
——批次编号显威力,查深查透是目标。核定案件要区别不同案情,对取得原始产量或销量证据的,要定逃避税款。对线索较明确的一定要调查取证,不能以核定补税代替定性逃避税款。在2009年在对达州某水泥厂的检查中,检查人员对其生产指标,如水泥出厂记录、历年配料数据、水泥出厂编号(批次)、用电量、矿石用量、煤炭用量等进行综合分析,以水泥出厂编号(批次)这个生产指标作为检查的重要证据。检查发现,该厂同期账目与编号(批次)所对应的出产水泥数量差了一半,这就意味着该厂每次都隐瞒了一半的产量。在这样明确的证据下,检查人员参照当地同类行业或者类似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纳税人的税负水平核定该水泥厂应纳税额,查补税款400多万元。以此为突破口,对全市5户水泥厂进行检查,共计查补税款540余万元。
在点面结合中彰显成效
采取“证据核定式”的稽查方法在煤炭、水泥行业收到了初步成效后,该局就将这一检查方法运用到其他无账可查、无据可查的企业,同样收到了明显效果。2009年3月,万源市国税局检查某化工有限公司达州分公司发现,该分公司将676万元大额资金转移给总公司,大大超出了该企业反映在账务上的销售收入。由于该公司主要生产炸药,检查人员运用“证据核定式”方法,通过单位产品(炸药)耗用主要原材料(TNT、硝酸铵)的投入产出比计算分析,发现该分公司2004年1月~2006年6月与2002年1月~2003年6月相比,以及与同行业的投入产出相比,炸药单位产品耗用主要原材料比例增长较快,很不正常。核实该分公司2004年1月~2006年6月期间,少记炸药生产量在190吨~210吨之间。该分公司在大量翔实的证据面前,其负责人及财务人员承认了逃避缴纳增值税63.68万元的违法事实。随后,该分公司被查补税款及罚款、加收滞纳金共158.62万元。
开江县国税局运用“证据核定式”方法对全县范围的小酒厂进行全方位的实地调查和测算,掌握其发酵池数量、容积、每立方米投粮量、发酵方式、发酵时间、出酒率及白酒销售价格、主要生产季节和实际用工人数等基本情况。根据适时销售价格计算白酒销售收入,核定其应纳税额。不出所料,这些小酒厂逐一补缴了税款,较好地起到了规范和整顿该行业的作用。
通过“证据核定式”稽查,加大了税收稽查力度,减少了因逃税导致的税负不实、竞争不公。全市国税稽查查补收入大幅攀升,从2007年的2000万元到2008年3000万元,再到2009年的近5000万元。查补收入占全市总收入的1.68%,查补税款入库率100%、处罚率19.25%、选案准确率为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