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8日下午,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召开媒体通报会,向各大媒体通报了2011年度十大稽查案件。广州地税称,该十大案件是该局查处众多案件中的典型,涉税违法手段隐蔽、案情复杂,该十大案件共查补税、费、滞纳金及罚款近8000万元。
十大稽查案件是2011年度查处众多案件中的典型,涉税违法手段主要是隐瞒收入、虚列成本费用、不按规定使用发票等。该十大稽查案件中,呈现了三个特点。首先,房地产业在十大稽查案件中所占比例相对下降。今年通报的十大稽查案件中房地产业只有3宗,去年则为7宗。其次,对社会影响较大的企业进行重点稽查。广州市金夫人婚纱艺术摄影有限公司为全国知名连锁婚纱摄影公司,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2007至2009年度少列收入高达3000多万元,本次合计查补税、费、金、罚款300多万元。另外高收入群体个人所得税问题凸现。近年来,广州地税加强了对社会关注的高收入群体的个人所得税的监管,特别是对资本市场股权转让过程中未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行为加大了打击力度。吴某某等自然人转让股权涉税案,成为高收入群体未足额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典型。
十大稽查案件的基本案情
◆广州市电通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案:该公司取得预售售楼款收入,未按规定足额缴纳相关税费。合计查补税、费、金、罚款2500多万元。
◆广州雄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案:该公司取得预售房款及价外费用未按规定开具发票和未按规定申报缴纳相关税费。合计查补税、费、金、罚款约815万元。
◆广州金夫人婚纱艺术摄影有限公司案:该公司少列收入、未按规定申报纳税。合计查补税、费、金、罚款300多万元。
◆挪威船级社广州办事处案:该办事处提供了应税劳务,未足额申报缴纳相关税费。合计查补税、费、金、罚款774多万元。
◆广东利海集团有限公司案:该公司销售商品房时未区分房产类型未足额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合计查补税金494万元。
◆广州市东坊新街市市场管理有限公司案:该公司及涉案相关单位取得租赁收入未足额缴纳地方税费。合计查补税、费、金、罚款约17万元。查补涉案单位税、费、滞纳金约635万元。
◆吴某某等自然人转让股权涉税案:吴某某等自然人转让公司股权过程未申报缴纳股权转让合同印花税和股权转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合计查补税、费、金、罚款2,844万元。
◆广东省天马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案:该公司使用假发票在申报营业税时作为营业额扣除项目,未足额申报缴纳营业税及相关税费。合计查补税、费、金、罚款103万元。
◆广州市天河区龙洞经济发展公司案:该公司拆分房屋出租收入,少申报缴纳房产税等相关税费。合计查补税、金、罚款79万余元。
◆广州市易利市政建设有限公司案: 该公司收取挂靠管理费及部分工程收入不申报纳税。 合计查补税、费、金、罚款8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