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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军出席金砖国家税务局长第四次会议

2016-12-12 文章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信息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浏览次数:

2016年12月11日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12月5日-6日,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出席在印度孟买举行的金砖国家税务局长第四次会议。这是今年10月在印度果阿成功举行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八次会晤后召开的税务领域重要会议。会议围绕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BEPS)成果落实、依托大数据提高抗风险能力以及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参与国际税收规则制定等税收议题进行讨论并达成共识。
  王军在会议致辞中指出,当前中国经济保持稳定增长,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取得积极进展。今年以来,中国国家税务总局通过加快税收信息化建设、利用大数据进行风险分析控制、推进"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等多种手段,进一步提高了税法遵从度,有效促进了税收改革和经济发展。王军就深化金砖国家税收合作提出三点倡议。一是金砖国家应深化国际税收合作,加强工作层面沟通交流,通过多种形式就共同关心的话题分享最佳实践,推动金砖国家经济共同走向繁荣;二是金砖国家应积极探讨构建有效的税收合作法律框架,从而提升金砖国家税收合作效率;三是金砖国家应进一步落实G20关于促进包容性发展的倡议,共同向其他发展中国家适当提供帮助,提高其税收征管能力。
  会后,金砖五国税务局长共同发布了会议公报,承诺支持建立公平、透明的国际税收体系,支持G20为建立国际税收体系所采取的行动;倡议金砖国家及时、协调地落实BEPS行动计划成果;扩大税收合作及税收能力建设范围,鼓励发展中国家深度参与国际税收合作。
  金砖国家税务局长定期会晤机制始于2013年,其宗旨是加强金砖国家的税收协调及合作,强化税收征管,促进有效信息交换,共同应对国际税收领域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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