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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进一步完善出口退税机制

2015-01-04 文章来源:本站编辑 信息提供: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草案)》
部署进一步落实社会救助政策 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决定完善出口退税机制 促进外贸稳中提质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3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草案)》,部署进一步落实社会救助政策、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决定完善出口退税机制、促进外贸稳中提质。
  为更好服务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建设、促进外贸稳定增长,会议决定,进一步简政放权,完善出口退税机制。
  一是下放审批权限,将对生产企业退税工作全部下放到所在县(区)审批,有条件的地方经批准后可将外贸企业退税审批一并下放。
  二是实施分类管理。对纳税信用好的企业实行"先退后审",对信用差的企业从严审核。
  三是采取网络申报、自助办税申报等多种方式,为企业提供退税申报便利。
  四是合理调整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从2015年1月1日起,提高血管支架、电动自行车、喷涂机器人等产品退税率,对生产过程存在污染的含硼钢类产品取消退税。通过有扶有控,促进外贸结构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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