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缩小地区差距与经济总量无关

2006-03-07 文章来源:杨雪婷 信息提供: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缩小差距的内涵不是指经济总量上的差距,更重要的是要缩小各地区间在公共服务和生活水平方面的差距。”昨天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朱之鑫在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就国家《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以下简称《规划纲要》)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解释说。

    据悉,《规划纲要》很重视的一个问题便是“遏制地区差距过大”,朱之鑫透露,国家西部大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和东部率先发展的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并未改变,但在政府财政的转移支付上、资金投入和产业发展方面,更多地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加大投入。“最后能够形成主体功能清晰、东中西良性互动、公共服务和人民生活水平差距缩小的区域协调发展格局。”

    朱之鑫认为,地区差距过大,既有历史的原因,也有自然的原因;既有体制性的原因,也有发展阶段等方面的原因,所以需要有步骤地逐步缩小地区间经济发展的差距。

    “各地区人有多有少,基础有强有弱,发展的自然资源有丰有缺,发展潜力也有大有小。在这种情况下,缩小差距关键是要使不同地区的群众都能享受到同等的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公共安全,最终使不同地区的人民能够逐渐地享受到同等的生活水平。”朱之鑫阐释缩小地区经济发展差距的思路。

    朱之鑫还透露说,中国房地产价格过高、涨幅过快的问题正在逐步解决的过程中,政府已经或正在采取四个方面的政策措施解决房地产价格过高的问题,包括:优化土地供应结构,合理确定各类土地的供应比例,加强土地与住房供应的衔接;加快普通商品住宅的建设,特别是要增加中小型、中低价位的住房供应;进一步完善金融、信贷、土地、税收、销售等方面的政策措施;要继续整顿房地产业的市场秩序,加强对各地的分类指导,特别是要稳住住房价格,建立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稳步发展的长效机制。 
来源:京报网 作者:杨雪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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