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知识产权尚未成为支持我国自主创新战略手段的现状,国务院26日全文发布的《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指出,我国出台5项政策,创造和保护知识产权,以进一步完善国家知识产权制度,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治环境。
这些政策分别是:
———掌握关键技术和重要产品的自主知识产权。
———积极参与制定国际标准,推动以我为主形成技术标准。
———切实保护知识产权。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大保护知识产权的执法力度,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治环境。
———缩短发明专利审查周期。
———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建设。
创新产品享受政府采购优待
我国将通过改进政府采购评审方法,给予自主创新产品优先待遇。
据了解,利用政府采购政策推动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和产业结构升级,是发达国家的普遍做法。目前我国尽管出台了一些原则性的规定,但政府采购仍主要以节约资金为目的,对促进自主创新作用不明显。为此,《配套政策》要求,在政府采购评审方法中,须考虑自主创新因素。以价格为主的招标项目评标,在满足采购需求的条件下,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