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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非金融企业从事金融业务的营业税风险

2014-01-28 文章来源:本站编辑 信息提供: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昨日,有广东省地税系统的税务干部通过中国财税浪子公共微信taxlangzi提醒,相关非金融企业关注其从事金融业务的营业税风险。
  非金融企业从事金融业务取得的收入应按“金融保险业”税目缴纳营业税,适用税率为5%。非金融企业是指除银行、信用合作社、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企业以外的企业。
  非金融企业从事金融业务取得以下收入应按“金融保险业”税目缴纳营业税:
  1、非金融企业从事贷款业务取得的利息收入。
  2、从2009年1月1日起,非金融企业买卖股票、债券、外汇、其他金融商品取得的收入。
  广东地税提醒,非金融企业从事金融业务取得的收入未按规定申报缴纳营业税的,主管地税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中国财税浪子公共微信taxlangzi特别提醒:您关注以下广东地税的相关口径,尤其是对限售股和理财产品的营业税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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