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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对"假账"的理解

2012-09-21 文章来源:海涵 信息提供: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当年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新建成正式揭牌,时任国务院总理朱镕  基在视察时为学院破例大笔一挥题写下校训:"不做假账"。但是朱总理不是学会计的,不知道会计是一门社会科学,离不开正确的估计预测及带有很强主观的职业性判断。
  什么是叫"假账"?所谓"假"即不真实,不能反映实际状况。会计人员并不可能亲身经历企业所有业务的现场,面对当事人提供的凭证是无法判断真假的。因此会计账上反映的只是会计人员依据原始凭证通过职业性判断出来的"真实",并不一定是客观真实的,甚至无法反映实际状况。显然不能就认定该会计人员是在做"假账",因为该会计人员是依照会计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判断,所以会计账上反映的"真实"并非客观真实,而是按会计法律规定程序判断出来的真实(俗称会计真实)。
  通常人们认为会计成果是错误的称之为"错账",不符合客观真实的称之为"假账"。但是不能把会计人员基于当时的职业性判断差错产生的"错账"当成"假账"。如果在会计信息更新之后对之前"错账"不进行调整的,那就是故意做"假账"的行为。也就是说:"错账"必须经过一段时间检验后才能定性为"假账"。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会计上没有"假账"只有"错账",所谓"假账"是不专业语言而是一个俗称,但是企业及会计人员的会计成果对阅读者产生社会伤害和经济损失,而不采取更正补救措施,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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