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关税〔2004〕43号
房地产财税网提示——依据财关税[2013]53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进口飞机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本法规自2013年8月30日起全文废止。
海关总署,民航总局:
经国务院批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对国内航空公司进口空载重量在25吨以上的客货运飞机,减按4%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
二〇〇四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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