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事务所简介 | 业务领域 | 专家顾问团队 | 专家咨询 | 收费标准
  政策法规 | 诚聘英才 | 博睿财税讲堂 | 基础会员服务须知
最新公告:
站内检索: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财税新闻行业新闻

杭州买房送10万元消费券个人所得税分析

2025-10-25 文章来源:本站编辑 信息提供: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买房就送10万元消费券!杭州开展刺激购房活动】
   2025年10月24日下午,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消息称杭州的富阳区、临安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即将开展“购房+消费券”限时补贴活动,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每购房一套可以获得10万元消费券。例如富阳区的购房送消费券活动将于今年10月27日至12月31日展开,购房时间以网签系统记录时间为准,购买富阳区参与“消费券”活动的新建商品房项目住宅(不含办公、商业、车位等非住宅项目),并在活动时间内完成网签的完全产权自然人(不含法人),每套可获发放10万元消费券,消费券活动总额2000万元。若有多个自然人共同购买一套住房的,商定其中一人为参与活动对象。此外,消费券使用时间为2026年1月20日至2026年3月31日,通过支付宝平台发放,包含一张5万元的大通用券(可在杭州全市范围内的相关商户消费)、一张5万元的小通用券(可在富阳区的相关商户消费)。享受消费券后,原则上不允许退房。如确需退房,未使用的消费券自动失效,已使用的消费券需等额退回,方可办理退房手续。因为消费券总额是2000万元,所以能获得10万元消费券的人数一共就是200名。如果消费券总额不能覆盖所有活动对象时,由区住建局委托公证机构,对活动期间所有符合条件的活动对象进行公证摇号,确定入围名单(限200名),根据入围名单发放消费券,额满即止。
   【房地产财税网分析】因为消费券总额度存在限制,所以名数存在限制,消费者并非必然中奖。如果中奖,发放单位存在扣缴偶然所得个人所得税义务。但是如果中奖后退房,消费者“未使用的消费券自动失效,已使用的消费券需等额退回”,其缴纳的偶然所得个人所得税应当予以退税,但是实践中存在两次独立行为不退税的观点。

 

关于本站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网站管理 | 微信管理 | 博睿讲堂管理
Copyright©2006-2022 河北博睿宏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信息产业部备案/许可证编号:冀ICP备19003918号
冀公网安备13010202003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