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事务所简介 | 业务领域 | 专家顾问团队 | 专家咨询 | 收费标准
  政策法规 | 诚聘英才 | 博睿财税讲堂 | 基础会员服务须知
最新公告:
站内检索: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财税新闻行业新闻

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增至20个

2010-06-04 文章来源:佚名 信息提供:北京商报 浏览次数:
    据新华社电公共服务领域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在现有13个试点城市的基础上,天津、海口、郑州、厦门、苏州、唐山、广州7个城市也被纳入试点。
  我国从2009年开始在13个试点城市公交、出租车等领域推广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中央财政重点对试点城市购置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等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助。补助标准主要依据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与同类传统汽车的基础差价,并适当考虑规模效应、技术进步等因素。
关于本站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网站管理 | 微信管理 | 博睿讲堂管理
Copyright©2006-2022 河北博睿宏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信息产业部备案/许可证编号:冀ICP备19003918号
冀公网安备13010202003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