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新财建〔2016〕23号
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根据沧州市财政局、沧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下达2015年第一批环境污染治理资金(含乳粉业发展环保资金)的通知》(沧市财资环〔2016〕51号),现下达你局2015年第一批环境污染治理资金180万元。
此项资金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格按国家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财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附:关于下达2015年第一批环境污染治理资金(含乳粉业发展环保资金)的通知(沧市财资环〔2016〕51号)
沧州海新区财政局 沧州渤海新区环境保护局
201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