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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建筑工程规划管理技术标准》(试行)的通知

2019-04-15 文章来源:本站编辑 信息提供: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津规自建发〔2019〕98号
各有关单位:
  2009年由市政府印发的《天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已于2018年4月正式废止。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天津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做好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规范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全面提升天津市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水平,我局组织编制了《天津市建筑工程规划管理技术标准》(试行),现予以印发,用于指导规划设计和规划审批工作。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试行期一年。试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将相关意见或建议寄送至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建筑规划管理处(和平区曲阜道84号)。
  特此通知。
                             2019 年4月15日
附件:天津市建筑工程规划管理技术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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