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复〔2014〕465号
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中国南动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请示》(财司经字〔2014〕14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吸收合并中国南动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并承接中国南动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产和负债。吸收合并完成后,中国南动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解散。
二、请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吸收合并及解散注销手续。中国南动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解散后的未了事宜由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处理。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