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规定,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的房屋的产权所有人应就其房屋缴纳房产税。房产是企业的重要资源,在企业的资产构成中,房屋一般占较大的比重。房产税是企业重要的税负。 房产税实行“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两种计算方式。从价计征方式是指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为基础,乘以1.2%的税率计算应纳房产税税额的办法。 对于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的企业所有的房产来说,由于从价计征房产税的房屋原值是指“固定资产”账户中记载的房屋原值,所以合理确定房产原值对房产税的税负影响很大。企业如果在核算房产的造价时,没有意识到房产价值的高低对房产税将产生影响,那么许多错误的核算办法将导致未来过多的房产税支出。例如,如果将房产周围的道路及相关配套支出记入房产价值中,就会提高房产的原值;由于房屋内的上、下水系统不可避免的与室外的上下水系统相联结,由于房屋的供电系统与室外的供电系统相联结,正确地划分房产的价值与室外公用设施的价值,防止虚增房产的价值,对于减少房产税的支出,有着重大的意义。正确核算房屋配套设备的价值,防止抬高房产的原价值,也是十分重要的。例如税法规定,新建房屋交付使用时,如中央空调设备已计算在房产原值之中,则房产原值应包括中央空调设备;如中央空调设备作单项固定资产入账,单独核算并提取折旧,则房产原值不应包括中央空调设备。旧房安装空调设备,一般都作为单项固定资产入账,不应作为房产原值。 同时,对于大修停用半年以上的房产,企业应注意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税务机关审核,免征大修期间的房产税。 同时,企业应注意投资地点对房产税的影响。由于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的房产才缴纳房产税,如果投资设立的企业不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房产则不需要缴纳房产税。所以,在选择投资地点时,应注意投资地点对房产税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