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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房产税如何更省钱?

2006-04-19 文章来源:佚名 信息提供: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税法规定,用于自己居住的房屋可以免缴房产税,用于自己经营办公的应按房产价格减掉10—30%(减除率)的余值进行计征,年税率为1.2%;而用于租赁的,则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租金不得低于同幢物业或同类型房屋租金的单价,税率为12%。由于存在两种计征方式,就给了我们进行税收筹划的空间。

    案例:某私营企业老板个人购买了玄武区A大厦10楼的三室一厅作为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164.61平方米,价值121万元。按税法规定,一年应交房产税10164元(减除率按30%计,则应纳房产税为1210000×(1-0.3)×1.2%=10164)。

    但如果与自己所办的私营企业签定房屋租赁协议,每月租金按市场行情2000元,则每年应纳房产税为2880元(2000×0.12×12)。少纳房产税7284元(10164-2880)。当然,如果该老板采用方案二,还需交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及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附加为2000×3%×12×(1+7%+4%)=799.2元;个人所得税为犤2000-1200-2000×12%-2000×3%×(1+7%+4%)×5%×12=296.04元。

    显然,方案一与方案二相比,方案二更省钱,可以少交纳6188.76元的税款(10164-2880-799.2-296.04=618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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