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基本情况
唐山某房地产企业2006年成立,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4000万元。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该企业2008年4月开始开发某村平改楼工程,2009年底该项目达到完工条件。
检查前该项目账面实现收入45747万元,开发成本37553万元,税金及附加2642万元,期间费用792万元,账面利润为4761万元,利润率为10.41%。
检查后该公司完工项目核定小产权二层楼收入2426万元,高于账面收入1286万元,即检查后该完工项目应税收入48173万元,应纳税所得额5781万元,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445万元;查后利润率为12%,所得税税负率3%。检查前该项目已缴纳企业所得税1124万元,2009年度该企业应补缴企业所得税321.57万元,查补税款占应纳税款22.22%。
二.主要问题
小产权房屋没有实际销售价格,核定销售价高于账面价格1286万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321.57万元,加收滞纳金1.6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