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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用的开发产品成本转入销售成本

2011-09-22 文章来源:本站编辑 信息提供: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某企业199610月注册成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经营范围是房地产开发经营, 2008-2009年适用2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03年与甘肃某银行营业部支行签订合作协议,开发一楼盘,于2008年完工,总建筑面积2.63万平方米,总可售面积1.97万平方米,可售面积单位成本3160/平方米,已售面积1.81万平方米,平均销售单价4035/平方米。

企业设置了“主营业务收入”、“预收账款”、“开发成本”、“开发间接费用”、“开发产品”、“主营业务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应交税费”等主要会计科目,能够规范地对企业的经营情况进行会计核算。开发成本内容主要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建设费、公共配套设施费等。成本总金额7822万元,其中:土地开发成本2607万元,占总成本的33%;建筑安装工程成本4081万元,占总成本的52%;其他成本1134万元,占总成本的15%。检查调整后,企业实现经营收入9273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393万元,经营利润382万元,企业所得税201万元,经营利润率4%,税负率6%(含企业所得税)。

查补企业所得税税款201万元,当期应纳税款594万元,查补税款占当期应纳税款的34%,查补收入正在组织入库。检查发票4份,金额276万元,未发现虚假发票。企业存在的涉税问题主要有:

12008年未结转销售收入941万元,同时应结转营业成本277万元,应调增2008年应纳税所得额664万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166万元;

22008取得租金收入,未申报纳税,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0万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10万元;

32008年企业将自用的开发产品成本转入销售成本,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3万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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