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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偷税漏税的举报信

2024-01-16 文章来源:烟台百润置业 信息提供:烟台百润置业公众号 浏览次数:
国家税务总局:
  我们是万科在山东烟台的合作股东,与万科合作地产项目已十载有余。由于合作关系,我们得以发现万科并不是自己宣称的所谓地产“三好生”,而是一家一直从事偷税漏税的无良企业,据我们目前掌握的情况,万科近十年偷逃税款或超千亿元以上。
  万科欺骗了舆论、欺骗了社会、欺骗了购买万科股票的投资者、欺骗了国家。既然我们已经发现了万科偷税漏税的行为,我们就不能装聋作哑,有义务、有责任,把万科偷税漏税的丑闻进行彻底的揭露,尽我们的微薄之力尽可能为国家多挽回一些经济损失。
  早在去年8月份,我们就已经实名举报万科偷税漏税的违法犯罪行为,烟台市税务机关成立了11个专案组进行调查,但遗憾的是在长达5个月时间里连万科的账目都没有调齐。税务机关采取了发函催要、电话催要、上门催要、约谈主要负责人等方式,明面上的手段都用了,但万科就是拒不交账。
  万科深知,不交账只是“擦破皮”的违法行为,即使税务机关进行处罚也不能伤筋动骨;而交出账目则是“掉脑袋”的犯罪,最高管理层就会覆灭,这就是万科拒不提供账目的动因。
  万科拒不交账,其实已经告诉了我们,这些账目隐瞒了偷逃税款的违法犯罪事实,是见不得天日的账目。也许掩盖的不仅仅是偷逃税款的问题,恐怕还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比如,违法经营人民币、发放高利贷、洗钱等,这些问题也初露端倪。
  一、万科偷逃巨额税款,国家利益损失严重
  万科偷逃税款的手段五花八门,我们仅以烟台为例,反映我们看到的、审计到的、真实掌握的问题线索,主要归纳为两大方面:一是隐匿收入;二是虚增成本,通过“双向作用”极大限度压缩公司利润,实现偷逃国家税款的目的。
  (一)隐匿收入,减少项目公司利润来源
  1、从不起眼的车库、车位和小棚下手,以极低价格销售或直接“赠送”,将钱从项目公司洗出。烟台翡翠长安项目车位市场标准销售单价为14.74万元/个,而万科销售给关联企业的803个车位仅为5.5万元/个;烟台御龙山项目车位市场标准销售单价为20万元/个,万科向其关联企业销售(抵顶)的单价仅为5万元/个;烟台西雅图项目车位市场标准销售单价12万元/个,大部分以4万元的价格销售给关联方;烟台翠湖山晓项目1500多个车位,销售的只有700多个,800多个被“赠送”。
  万科将大部分车位以包销的名义卖给了万科自己内部人员或抵顶给其关联企业,再以个人的名义或关联企业名义对外销售,销售款最终回流到万科的某个实体(比如有限合伙企业)而非上市公司并表大账,然后再以各种名义进行私分。仅烟台的项目因此隐匿收入或超过10亿元。车位、小棚一直是万科做文章的重点区域,一方面车位不像房产需要网签备案,而且也无须办理产权证明,对于价格既没有像国家统计局定期公布的地区房屋平均价格,也没有价格管理部门对价格的监督指导全凭万科自己掌握;另一方面,车位、小棚售出后可以不开发票,只给业主一张收据,因此也就为万科偷税漏税提供了可乘之机。
  房地产行业确实有以物抵债的惯例,也就是用房产或车位抵顶工程款或材料款,但通行的做法都是“上顶”,即顶账的车位价要高于正常的销售价,比如正常销售的车位15万元/个,而顶账的车位一般在20万元左右一个。但万科的做法却恰恰相反,是正常销售价的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甚至直接“赠送”。这些小伎俩税务机关不是识破不了,而是愿不愿意识破。
  翠湖山晓项目一大半的车位被“赠送”,这是明目张胆的偷逃税款,税务机关曾责令万科提供全部800多个车位的赠送协议,但万科拒绝提供,基层税务机关也不敢把万科怎么样。因为万科会向当地党委和政府告状:查万科就是破坏营商环境,税务机关也只能听之任之。
  2、“以房抵债”不做销售处理,隐匿应税收入。万科以烟台御龙山项目房源为14家关联方抵付工程款27057万元;以翡翠长安项目房源为其关联企业抵付工程款1058.25万元;以墨翠府项目房源为其关联企业抵付工程款1012.24万元。万科以项目公司资产为关联企业抵顶债务,应属于销售行为,但万科没有按销售处理,而是直接冲减存货,显然是隐匿收入的一种办法,如果夸张的说,这种做法做到极致,可以使项目公司的销售收入为零。很显然,这也是偷逃税款的方法之一,万科可能有一万个理由抵赖,也可能有一万个理由解释,其实交出账目就一目了然,但万科为什么就拒不交账呢?
  3、“贵卖贱报直接减少应税收入。2018年12月,在万科的操纵下,烟台西雅图项目1#、2#、8#、9#商业用房达成整售协议,万科将该项目4051.24m的商业网点出售给百润置业,商业用房单价1.2万元至1.7万元不等,金额合计6249.87万元。而在该项目清算时,万科串通烟台中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虚假清算审计报告,将上述商业网点出售价格核定为8100元/m,并以此作为纳税依据上报税务部门,从而隐匿收入约3000万元,偷逃税款近千万元。这个问题被揭露后,税务机关要求万科提供相关账目,万科还是一如既往的一概拒绝。再次证明,巨大的违法犯罪线索就隐藏在这些账目中。万科拒不交账行为已成为“常态”,不仅仅是西雅图项目,在烟台的御龙山、翡翠长安等所有项目,万科均不提供账目。
  (二)虚增成本增加项目公司支出
  1、以保理贴息等为手段,增加财务费用,将收入从项目公司洗出。万科在项目公司资金非常充裕的情况下,采用保理、商业承兑汇票等形式,向施工方、材料供应商等支付工程款和材料款,利息由项目公司承担。烟台御龙山项目发生巨额贴息损失7624.22万元,烟台翡翠长安项目发生贴息损失3529.69万元,烟台西雅图项目发生贴息损失1700余万元。贴息洗出资金从而达到减少应税收入的目的。
  2、购买、虚开增值税发票,列支不合理费用增加项目建设成本。烟台御龙山项目发生不合理及超支费用1323万元,翡翠长安项目发生不合理及超支费用1742万元。万科都是通过从网络平台公司购买增值税发票,将本来没有发生的费用和无法列支的费用增加至佣金、策划费、推广活动费等,致使相关费用发生额严重超出正常水平。
  有些费用,本来是可以通过合法渠道取得发票并合理列支,但万科为了逃税,却从网络平台贩卖发票的公司处花钱购买。例如,房屋销售中的以老带新,万科对老用户是有奖励的,这个奖励费用,本来可以到税务机关的窗口开具发票,但这样的发票不能抵扣,万科就从网上购买可以抵扣税款的发票,这是一种公然的违法行为,一个楼盘可能涉及的金额不大,但全国成千上万个楼盘,那偷逃的税款将是一个巨大的数字!
  万科虚开发票由来已久,且已被烟台税务机关在另案中发现,但万科手眼通天,这样的违法犯罪行为被雪藏了。
  3、购买工程签证虚增工程造价,增加项目建设成本。烟台御龙山项目3.1期二标段、3.2期等工程,万科伙同其指定的审计公司和总包单位结算总包造价3.77亿元,经合作方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后实际造价为 3.63亿元,虚增1353.6万元;御龙山一期三四标段、1.5期、1.6期等工程结算造价5.86亿元,经审核后实际造价为5.44亿元,虚增4157.2万元;烟台翡翠长安项目1.1期-1.3期工程结算造价12.5亿元,经审核后实际造价为11.89亿元,虚增6090.53万元。
  虚增工程造价是万科偷逃税款最重要的手段,也是偷逃税款的重灾区,上面发现的问题只是冰山一角,最重要的问题并未被揭露,比如,隐蔽工程,大量的虚假工程签证,这些最重要的资 料万科全部隐藏了起来,拒不向税务机关提供。万科知道,这些材料一旦被税务机关掌握,就不是简单的补税问题了,恐怕寄生在万科身上的利益团伙就将不复存在。
  4、委托关联企业参建并虚构工程量,增加项目建设成本。烟台西雅图项目1.1期建设过程中,万科将部分土建工程外包给吉林省新土木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新土木公司并未施工,而是由青岛渤海公司挂靠新土木名义施工,实际产值430万元。但在工程结算时,万科支付给新土木的工程款达到4400余万元。后期,该项目交由山东德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包施工。
  德信建设集团是2018年底进场,此时青岛渤海公司以新土木名义施工的工程只有地下一部分,工程造价430万元,地上部分实际都是德信集团施工。为了把工程量算在新土木的头上,进而把虚增的3900万元工程款打给新土木,德信集团配合万科搞了一个虚假的“工程验收单”,确认地上1至13层都是新土木施工的,但是德信集团担心这些工程自己施工后,万科弄假成真不向德信集团付款怎么办,于是就在“工程验收单”下面写了一个备注:虽然这些工程量确认给了新土木,但“与(给德信集团)支付工程款无关”,也就是德信集团施工的这些工程,万科还是要向德信集团付款的。那么,3900万元工程款万科就支付了2遍,而新土木的3900万元等同于是万科盗取的,既肥了自己,又偷逃了税款。
  经查询,吉林省新土木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穿透后由万科百分之百持股,是专门用于藏匿工程款的机构。万科在全国成千上万个项目中都会出现新土木的身影。其实新土木也是万科用于洗钱的平台,这些钱并没有进入万科上市公司的并表大账,而是通过不断的挪腾,最终以奖金、跟投分红的名目到了万科顶层管理团队成员腰包。
  新土木的事情败露后,万科急改拒不交账的做法,急急忙忙向税务机关提供了一份所谓补充协议,显然这又是临时炮制的一份虚假协议,目的是堵死新土木这个漏洞。
  万科改账是公开的秘密,2023年8月我们举报后,万科总部就派了一批“高手”到烟台,24小时加班加点改账。万科在我们举报5个月拒不提供账目,一个重要原因是问题账目至今没有改完。
  5、以次充好、低价简装,谎报“精装修”提高房屋建设成本。青岛飞科石业有限公司是烟台翡翠长安项目分包单位之一,主要负责外墙楼板及室内瓷砖的材料供应。经山东浩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其供货和安装的全期户内及公区石材进行造价审核发现,审核的造价额为6807万元,虚增工程造价2102万元,占造价总额的30.88%。石材藏着万科许许多多的猫腻,一份国产的石材,经万科几经折腾和包装,堂而皇之的就成了进口的,是市场价的10倍。
  烟台翡翠长安项目在对外销售时宣称是“精装修”,销售价格中含装修价格约3400元/m,但经专业机构评估,交付客户的房屋装修单价约为1000元/m,每平方米虚增2400元成本,仅此一项万科虚增成本高达8.4亿元。
  万科通过隐匿收入、虚增成本的手段压缩项目公司利润后,致使计税基数出现重大偏差,从而达到偷税漏税的目的。根据上述违法线索概算,2013年至今,万科在烟台的项目根据大小不同,偷逃税款金额在0.5亿元至3亿元之间,烟台所有万科的项目偷税漏税金额或超过10亿元。以此推算,山东省16个地市级城市,万科偷逃税款的金额能够达到近200亿元。对于近十年累计年销售额近3万亿元、全国有数千个项目的万科,偷税漏税的金额必然是个千亿级别的天文数字!
  然而被万科通过偷逃税款压缩的利润并没有真的“消失”,也没有进入万科上市公司并表大账,而是被万科通过其他手段转移、藏匿后进行体外循环,最终被管理层利益团伙瓜分。那些被万科转移出去的资金有的通过北京万鹏、红色崛起等万科系“影子银行”对外发放高利贷并违法获利,有的通过“皮包公司”辗转、腾挪将违法收入洗白后直接进入个人腰包。
  二、万科管理层利用偷逃的巨额税款谋取私利
  万科这个所谓没有老板的企业,藏着许多猫腻。根据万科公司自己公布的管理团队架构,作为第一大股东的深铁集团只是个摆设,没有决策权,近30%股权、逾400亿元的国有资产已经失去监控。它的作用就是“挡箭牌”,关键时刻拿出来帮万科站台、撑场面。
  在万科最高管理层的授意和操控下,万科在全国大部分城市成立了若干个以自然人为投资人的“共舟”有限合伙企业,上海、珠海、天津、烟台等地都有涉及,这些合伙企业的注册资金极小,只有区区几千元。“共舟”再以股东的身份成立了若干个企业管理咨询公司,如万高企业管理咨询公司,同类型的公司还有万翔、万赛、万可、万融、万耀、万裕、万展、万铭、万投、万文、众享、众舟、众担、同盈、同享、同舟、共享、共担、共悦等,这些公司没有任何正常业务,但却能撬动百亿、千亿甚至万亿资金,并堂而皇之的到了个人腰包。这些让人眼花缭乱、难以穿透股权的公司,就是万科及其利益团伙用来转移、沉淀、藏匿资金的“钱袋子”,也是其分钱的工具。万科通过这些公司将挪用、侵占项目公司的资金,偷逃的税款,以及发放高利贷的收入,通过包装、洗白分配给高管,一个城市公司的总经理就可以分得几千万,甚至上亿元。
  这些本属于国家、属于上市公司、属于广大股民的税收和利润,就这样被侵吞了。这些寄生在万科身上的个人利益团毁坏的是国家的命脉、霸占的是百姓的利益!
  万科还热衷于跟投机制,名义是员工激励计划,实则是高管人员洗钱、分钱的手段,不管是赚是赔,万科的人都要分钱。一个地区总经理级别的人员就能够获利数千万元,是自身跟投金额的数百倍,这种跟投实则是经过包装的金融诈骗。万科顶层通过操控万科系借贷平台向跟投员工发放贷款,这些借贷平台资金主要来自于挪用的全国各地项目公司的建设资金。万科通过员工跟投并通过操控借贷平台完成洗钱、逃税,为自己的团伙谋利。
  万科还成立了若干个投资类、基金类融资平台公司,这些公司的股权由他人代持,从工商档案中看不出有万科的字样,但这些公司均由万科顶层控制。万科引导与其合作的小股东向这些融资平台借款,年利率高达18%-20%,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人的股权需要过户给融资平台,也就是过户给了万科,万科处于零风险状态。然而资金并没有到借款人的账户,而是直接到了万科控制的账户,然后万科控制项目公司还款的节奏,使借款期限进一步拉长,在这个环节就把项目的利润全部吃掉。更有甚者,万科竟然将与合作方成立的项目公司房屋销售款通过POS机直接让平台公司收取。综合万科在全国的项目,通过融资平台获得的利润恐怕远远超过了万科上市公司的利润,而这成百上千亿的资金没有进万科公司的账,而是在万科体外进行循环,通过不断在数百个万科控制的公司里挪腾,最后进了万科利益团伙的腰包。
  万科总裁祝九胜年薪数千万元,这是明面上的,其他的呢?郁亮的官比祝九胜大,他拿了多少?这些钱干净吗?这不是拿国家的税款发年薪吗?
  三、基层税务机关在万科这样的“寡头"面前无能为力
  2023年8月7日,我们向烟台市税务局实名检举万科偷税漏税,应该说这是每一个有良知公民和企业的应尽之责。但时至今日,距离我们正式报案已满5个月的时间,烟台市税务局竟没有能够从万科处拿到完整的账目,是烟台市税务局“执法不严、违法不纠”,“压案不办、拖案不决”吗?是主要负责人“庸政、懒政”,“不担当、不作为”吗?我们作为举报人难以定论,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基层税务机关在万科面前无能为力,不仅是烟台,全国各地都一样。为什么?因为万科是“寡头”、是“巨无霸”,它可以要挟国家、绑架政府、影响舆论。万科一直对外扬言,查万科就是破坏营商环境,查万科就是逼万科烂尾。万科那个党委书记到全国各地恐怕讲的主要就是这些。
  其实惩治偷税漏税有法可依,对于万科这种“拒不交账”的行为进行处罚也有法可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对隐匿账目的可以进行罚款,对做假账、偷税漏税的可以移交公安机关侦办,《刑法》也规定了隐匿账簿罪的量刑标准。惩治万科偷税漏税和其他涉嫌违法犯罪行为,并不是没有手段,对税务机关来说是能不能依法行政的问题。
  四、国家利益至高无上,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义不容辞!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承担着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柱作用,事关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在宏观调控和调节收入分配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进而影响民生福祉。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神圣且不容侵犯。
  万科偷税漏税行为遍布全国,已经不是一个地方税务机关能够解决的问题了,如果一个地方的问题解决了,那也是九牛一毛,因此是国家税务总局应该出手的时候了。
  国家税务总局是维护国家税收利益的最高行政机关,身负保税护税的天职、肩挑“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使命,因此我们呼吁国家税务总局及相关部门能够以国家利益为重、以人民利益为重,主动承担起兴利除害、去疴除弊的义务,立即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力量成立专案组,调查万科偷税漏税的违法犯罪行为,防止其藏匿、销毁有关证据,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利益团伙向国外转移资产,避免国家利益受到更大的损害。同时,我们也呼吁全国万科的合作方一致行动起来,承担一个股东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看看自己与万科合作项目有没有被万科偷逃税款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举报,帮助国家追回流失的税款。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六日
  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国家审计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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