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筑公司购入一批水泥,价值50万元,因库房紧张,需在异地存放15天。存放方式有三种:露天存放、租篷布存放和搭建临时棚存放。如果露天存放,则遇小雨要损失60%,下大雨损失90%;如果向出租公司租用篷布(每天租金4000元),则遇小雨损失10%,下大雨要损失50%;如果搭建一个临时棚,则下小雨可保无损,下大雨损失10%,但要支付料工费计14万元(假定可在纳税年度税前直接扣除)。根据当地气象部门的可靠预测,水泥停放期间不下雨的可能性为10%,下小雨的可能性为70%,下大雨的可能性为20%。 其他相关资料如下: (1)该纳税年度公司存货账面无余额。 (2)该纳税年度不计本次业务税前所得为30万元。 (3)公司账面以前年度亏损15.5万元,本年度为法定的最后一个可弥补亏损年度。 公司财务部门根据上述资料筹划如下: (1)首先计算出各自状态下的损失值,如表1—1所示。 (2)计算各方案在各状态概率下的损失期望值合计,如表1—2所示。 (3)比较各方案优劣,确定最优方案
表1—2 各种状态下的损失期望值
露天状态下,公司该纳税年应税前所得期望值为30万元-30万元=0,结果是以前年度的亏损15.5万元将由公司自身的留存收益来承担,该纳税年度无须缴纳企业所得税。 租用篷布情况下,公司该纳税年度税前所得期望值为30万元-14.5万元=15.5万元,可以抵补公司以前年度亏损15.5万元,应纳税所得额为零。纳税年度无须缴纳企业所得税。 搭盖临时棚情况下,公司纳税年度税前所得为30万元-15万元=15万元,这样,公司以前年度亏损抵补后仍有0.5万元需由公司自身留存收益来负担;纳税年度无须缴纳企业所得税。 综上可以看出,三种方案下公司均无须缴纳企业所得税,但只有在第二种情况下即租用篷布方案时,公司以前年度亏损能得到全额抵补,其他两种方案则不能,因此,公司选择了租用篷布这一方案。 可见,在纳税数额无差异的情况下,也存在筹划的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