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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生活服务业营改增热点难点问题(一)

2017-01-09 文章来源:本站编辑 信息提供: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安徽省国税局   2017-01-03


  1.餐饮企业为其员工提供的工作餐,是作为视同销售处理,还是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若餐饮企业为员工提供婚宴等与受雇或履职无关的服务,餐饮企业是作为视同销售处理,还是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答:餐饮企业为员工提供的工作餐不征税,暂不需要作进项转出处理。餐饮企业为员工提供婚宴等与受雇或履职无关的服务,企业员工是购买企业餐饮服务的消费者,企业应按提供服务实际收取的价款计算缴纳增值税。
  2.某单位在酒店召开会议,酒店提供的服务内容包括住宿、餐饮、会务服务等,酒店是否需要对取得收入进行区分,按不同项目开具增值税发票?
  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规定,宾馆、旅馆、旅社、度假村和其他经营性住宿场所提供会议场地及配套服务的活动,按照"会议展览服务"缴纳增值税。因此,该酒店承接会议,提供上述服务不需要对取得的收入按不同项目进行拆分。
  3.会员卡收入如何计税?
  答:出售会员卡仅给顾客授予会员资格的,属销售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适用6%的税率,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出售会员卡并取得收入或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
  会员卡中既含会员资格费、又含货物或服务的,会员资格费按上述规定处理,货物或服务收入在实际发生时确认。纳税人销售会员卡时,资格费根据收费标准按销售无形资产开具发票,资格费之外的货物或服务的预收款按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53号的规定开具发票。
  4.表演艺术团免费赠票,是否作为视同销售处理?
  答:表演艺术团体举办非公益性演出,将门票免费赠送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应按照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5.旅游景区的门票收入是否适用文化体育服务中的文化服务?
  答:旅游景区门票收入按文化服务缴纳增值税。
  6.经营性公墓提供墓地取得的收入如何征税?
  答:属于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可按享受殡葬服务免税政策。
  7.网吧经营应属于哪个税目?
  答:暂按其他生活服务缴纳增值税。
  8.旅游景区门票收入,有的要与当地街道、村镇分成,街道、村镇向旅游景区收取的这部分收入是否征收增值税?
  答:街道、村镇向景区收取的费用属于利润分配的范畴,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9.宾馆、酒店在房间内为顾客提供的食品饮料、计生用品等单独计价的物品,按照什么项目缴纳增值税?
  答:宾馆、酒店在房间内为顾客提供的单独收费的食品饮料、计生用品等单独计价的物品,应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
  10.酒店附设的小型商场(购物中心),销售货物取得的收入如何缴纳增值税?
  答:应按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
  11.纳税人提供餐饮服务时,向消费者供应烟酒收取的价款,如何缴纳增值税?
  答:纳税人此时销售烟酒取得的收入,应并入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
  12.纳税人提供停车服务,能否领用定额发票?
  答:纳税人提供停车服务,可以领用定额发票。
  13.纳税人以无产权的场地提供的停车服务,能否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答: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如果纳税人在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经营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14.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并选择差额征税,是否需要取得相关资质?
  答:不需要。
  15.纳税人在提供培训服务前收取的培训费,其纳税义务时间如何确定?
  答:根据营改增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纳税人在提供培训服务前收取的培训费,由于尚未提供培训服务,因此收取时暂不需缴纳增值税,最早应以开班时间作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6.劳务派遣企业选择按照差额征税,以什么凭证作为差额征税的凭证?
  答:暂以工资单以及缴纳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单据作为扣减销售额的凭据。
  17.保安公司既负责银行资产安全, 又负责钞票的押运,问:保安公司是按交通运输业适用11%的税率征税,还是按安全保护服务适用6%的税率征税,还是分别核算分别纳税?
  答:按安全保护服务缴纳增值税。
  18.人力资源、劳务派遣单位可否按不同的劳务派遣合同,是否可以一部分合同选择一般计税,另一部分合同选择简易计税?
  答:不能。
  19.物业公司代开发商管理的房屋出租,房屋产权不属于物业公司的,如何计税?
  答:如果是由物业公司直接向承租方开具租赁费发票的,物业公司应对收取的租赁费全额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的规定缴纳增值税;房地产开发企业从物业公司收取的租赁费,全额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的规定缴纳增值税。如果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直接向承租方开具租赁费发票的,应对租赁费全额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的规定缴纳增值税;物业公司仅就其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的手续费、管理费收入按照商务辅助服务缴纳增值税。
  20.杀虫灭蟑服务,应按什么项目缴纳增值税?
  答:暂按居民日常服务缴纳增值税。
  21.宾馆、酒店住房长期出租给固定客户,并提供客房服务,此类收入按照什么税目缴纳增值税?
  答:宾馆、酒店为长期租住客户提供客房服务的,按照提供住宿服务缴纳增值税。
  22.宾馆、酒店提供酒店住宿服务免费赠送的早餐是否要按视同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答:宾馆、酒店提供酒店住宿服务免费赠送的早餐,是企业的一种营销模式,消费者已统一支付对价,且适用税率相同,因此宾馆、酒店不需要按视同销售服务计算缴纳增值税。
  23.宾馆、酒店将羽毛球场、篮球场等场地出租给企业进行羽毛球、篮球运动,按什么税目缴纳增值税?
  答:按照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24.某企业为建材城,主要业务为出租摊位,该笔业务按照什么税目征收增值税?
  答: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25.为抛锚的汽车提供的拖车服务是否属于本次营改增的征税范围?
  答:为抛锚的汽车提供的拖车服务属于本次营改增的征税范围,暂按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
  26.野生动物园是否可以按照文化体育服务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答:野生动物园属于提供文化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27.车辆停放服务属于本次营改增的什么服务?
  答: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车辆停放服务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28.某公司提供园林修剪服务,营改增前在地税开具的是服务业发票。营改增后该项目应如何缴税?
  答:园林修剪服务可暂按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  
  29.景区经营单位向景区内车辆通行线路承包单位收取的景区线路管理费,是否要缴纳增值税?
  答:景区经营单位向景区车辆通行线路承包单位收取的线路管理费,按照销售"无形资产-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其他经营权"缴纳增值税。
  30.婚庆公司提供婚庆策划、主持司仪、婚车花篮等整体服务应如何缴纳增值税?
  答:应按照居民日常服务缴纳增值税。
  31.出租土地使用权按什么项目缴纳增值税?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的规定,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将土地出租给他人使用,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32.明星代言,若只约定使用明星的肖像权属,属于广告服务还是属于转让其他无形资产-肖像权转让?
  答:对明星个人而言,应按"转让其他无形资产-肖像权转让"缴纳增值税。
  33.会员费收入是否要缴纳增值税?
  答:会员费应按照销售"无形资产-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会员权"缴纳增值税。但是,根据财税〔2016〕68号文件规定,各党派、共青团、工会、妇联、中科协、青联、台联、侨联收取党费、团费、会费,以及政府间国际组织收取会费,属于非经营活动,不征收增值税。
  34.物业公司将电梯轿厢提供给广告公司发布广告取得的收入、将小区内地面提供给外来商户摆摊设展收取的场地费、以及出租小区内地面停车位取得的收入如何缴纳增值税?
  答:物业公司取得上述收入都应按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35.物业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同时也向业主销售日常生活物品销售或提供家电维修服务,其因此取得的收入是否可界定为混合销售,按照销售物业服务缴纳增值税?
  答:物业公司的上述经营行为属于兼营行为,不属于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征收率的货物、劳务和服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从高适用税率。
  36.宾馆、酒店为住店客人提供车辆接送服务如何缴纳增值税?
  答:(1)对住店客人免费提供的车辆接送服务,一并含在住宿费中按"住宿服务"税目计算缴纳增值税,不需要按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2)对住店客人单独收费的车辆接送服务,应单独核算,按"旅客运输服务"税目计算缴纳增值税。
  (3)对团体消费者提供的包车服务,按"旅客运输服务"税目计算缴纳增值税。如仅提供车辆的,按"有形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税目计算缴纳增值税;如仅提供代驾服务的,按"人力资源服务"计算缴纳增值税。
  37.商场除了向租户收取物业费以外,还收取了中央空调费,空调费按照每平方米10元收取,请问收取空调费应如何征税?
  答:商场向租户收取的空调费,暂作为场地租金的价外费用缴纳增值税。
  38.中介费进项税可以抵扣吗?
  答:中介服务属于营改增注释中现代服务中的经纪代理服务。一般纳税人发生购进中介服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可以按规定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39.酒店对于床单用品等洗涤支出,由于通常采取外包方式,是否属于购进居民生活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答:居民生活服务是指主要为满足居民个人及其家庭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服务,包括市容市政管理、家政、婚庆、养老、殡葬、照料和护理、救助救济、美容美发、按摩、桑拿、氧吧、足疗、沐浴、洗染、摄影扩印等服务。酒店购买的床单用品洗涤服务,不属于为满足居民及其家庭日常生活需求的服务,其进项税额可以按规定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40.社会举办的英语培训学校、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等教育培训学校可否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
  答: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不包括国家不承认学历的职业教育等机构。因此,社会举办的英语培训学校、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等教育培训学校不能适用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但可根据财税〔2016〕68号文件规定,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41.宾馆、酒店提供洗涤服务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宾馆、酒店为一般纳税人提供洗涤服务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为其他个人提供的洗涤服务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上述问题解答仅供参考,具体执行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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