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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确定营业税成本利润率的公告

2011-09-28 文章来源:本站编辑 信息提供: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0号
 
房地产财税网提示——依据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1号 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本法规超过5年有效期,自2016年9月28日起自动失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将我省核定营业税营业额时的成本利润率标准公告如下:
  税 目     成本利润率
  交通运输业    7%
  建筑业      8%
  金融保险业    15%
  邮电通信业    20%
  文化体育业    10%
  娱乐业      20%
  服务业      20%
  转让无形资产   15%
  销售不动产    20%
  本公告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二O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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