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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其他工程作业征收营业税计税依据问题的批复

1997-01-16 文章来源:本站编辑 信息提供: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皖地税政一字〔1997〕026号
 
安庆市地方税务局:
  你市怀宁县地税局《关于其他工程作业征收营业税有关政策问题的请示》(怀地税政[1997]01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根据现行税法规定,邮电部门电信工程公司承建程控电话改造工作,属于建筑安装中的其他工程作业,无论与对方如何结算,其计税营业额均应包括工程价款,工程所耗用的原材料设备不作为安装工程产值的,则可准予从营业额中扣除;不再征收营业税。
  此复。请依照执行。 
  一九九七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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