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地税流字〔1999〕159号
各市、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世行贷款粮食流通项目建筑安装工程和服务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字〔1998〕8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作如下补充,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对世行贷款粮食流通项目(以下简称世行项目)单位在向世行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报关免税申请时,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要求提供的资料外,还应提供如下资料:
(一)中转储备库须提供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其初步设计的批复以及项目土建、设备安装招标文件;
(二)收纳库须提供吉林省发民计划委员会《关于世行贷款粮食流通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吉计市场字〔1998〕867号);
二、中转储备库以及实行招标的收纳库应在招标文件中特别注明,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价中不应含建筑安装工程营业税;没有实行招标的收纳库应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注明合同价款不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营业税。
三、根据省计委意见,我省对世行项目单位的名称做了进一步规范,同时对个别项目单位做了调整。具体见《吉林省世行贷款粮食流通项目名单》。
四、世行项目建筑安装工程和服务收入免征营业税的其他具体事宜,按省地税局《关于加强营业税免税管理的通知》(吉地税流字[1999]129号)规定办理。
附件:吉林省世行贷款粮食流通项目名单(略)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一九九九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