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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确定我省营业税起征点的通知

1994-01-26 文章来源:本站编辑 信息提供: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豫税发〔1994〕21号
 
各市地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并结合我省经济发展情况,现就营业税起征点确定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一九九四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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