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地税发〔2009〕第160号
各省辖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各单位,各扩权县(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河南省营业税减免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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