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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证券营业部延伸的证券服务部营业税纳税义务人确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4-10-23 文章来源:本站编辑 信息提供: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
  随着证券业的日益发展,证券经营机构在尚不具备设立证券营业部条件的县(市)城区和经济发达的乡镇政府所在地延伸设立证券服务部;对证券营业税延伸的证券服务部,其营业税纳税义务人、纳税地点应如何确定,各地来电要求省局予以统一,现根据现行营业税有关政策规定明确如下:
  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证券营业部延伸的证券服务部准予经营的项目有:提供证券交易行情、电话委托和自助委托、合法的信息咨询服务,但不能为客户直接开户,不能与股民发生资金往来和资金存取,不能向客户收取费用,不得设立帐簿和保留交易信息、资料。据此,证券营业部延伸的证券服务部不具备营业税纳税义务人的条件,应由其主管证券部缴纳营业税。
  特此通知,请依照执行。
 
二〇〇四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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