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
随着证券业的日益发展,证券经营机构在尚不具备设立证券营业部条件的县(市)城区和经济发达的乡镇政府所在地延伸设立证券服务部;对证券营业税延伸的证券服务部,其营业税纳税义务人、纳税地点应如何确定,各地来电要求省局予以统一,现根据现行营业税有关政策规定明确如下:
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证券营业部延伸的证券服务部准予经营的项目有:提供证券交易行情、电话委托和自助委托、合法的信息咨询服务,但不能为客户直接开户,不能与股民发生资金往来和资金存取,不能向客户收取费用,不得设立帐簿和保留交易信息、资料。据此,证券营业部延伸的证券服务部不具备营业税纳税义务人的条件,应由其主管证券部缴纳营业税。
特此通知,请依照执行。
二〇〇四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