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 (市)税务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市税务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各相关部门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总体要求,进一步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更好服务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结合青岛市实际,制定以下意见。
一、总体工作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支持退役军人创业就业系列税费优惠政策。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与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与“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实践活动相结合,加强部门协作,深化数据共享,创新服务方式,完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税费优惠服务保障机制,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提升退役军人的荣誉感、幸福感,推动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构建联动格局
(一)加强部门互联互通。青岛市税务局、青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联合工作领导小组,双方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小组成员。明确小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建立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构建市、区 (市)两级横纵互联互通的沟通渠道,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议,推进各项改革创新措施协同开展。
(二)强化数据信息共享。建立常态化、规范化的数据交互共享机制,确保信息获取安全、畅通,为实现政策精准宣传和优惠直达快享提供基础数据支撑。依托各相关部门信息系统和基础数据,运用大数据分析,精准建立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动态数据库。建立两级数据分析应用架构体系,市局负责数据的传输、储存、分析和加工,向各区(市)局推送工作任务,各区 (市)局负责执行完成市级下发的工作任务。各区(市)局应严格落实责任分工,遵守保密规定,确保依法合规完成工作任务。
(三)推进工作多元融合。延伸合作覆盖面,从落实税费优惠政策逐步扩展到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提升、政策辅导和后续服务,实现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全链条”“全覆盖”。提升合作层级,加强与人力资源、金融机构、教育培训等部门的工作配合,落实好退役军人创业贷款贴息、就业创业孵化基地优惠服务等优惠措施,打造多层级、跨部门的多元立体协作体系。积极协商行政审批、社保等有关部门,在退役军人开始办理就业创业登记、社保缴纳、企业年审等事宜时设立标识,为精准服务增加推动力。
三、精准落实政策
(四)全面梳理优惠政策。编发《青岛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税费优惠政策汇编(2021年版)》并根据政策变动情况及时更新,通过双方官网、微信公众号以及征纳沟通平台、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平台等渠道发布。印制税费优惠政策宣传页,通过办税服务场所以及集中学习辅导、座谈会等活动发放。根据山东省和青岛市的权限,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符合条件的,按上浮的最高限额及定额标准享受税费优惠。
(五)提升推送精准度。全面筛查具备享受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税费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名单,依托电子税务局及征纳沟通平台,“点对点”精准推送,主动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通过各自网络、热线、政务服务(办税服务)场所等线上线下渠道,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税费优惠政策进行宣传、辅导和解读。
(六)办理程序从简。退役士兵享受就业创业税费优惠时,通过“自行申报,资料留存备查”的方式即可。税务部门持续推进办税便利化,纳税人可通过“非接触式办税”等多渠道迅速便捷申报办理相关税费优惠。
(七)确保应享尽享。加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税费优惠政策应享未享、违规错误享受等疑点核查,确保精确执法和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健全问题处理反馈机制,密切关注税费政策执行情况,对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办理,开展效应分析,并及时向上级进行反馈。
四、完善保障机制
(八)开展服务需求调查。通过专项调查、实地走访、座谈会等形式,征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涉税问题及需求。依托征纳沟通平台,畅通线上沟通渠道,线上采集、精准分析、及时解决。
(九)推行个性化服务。有条件的办税场所,设置荣军服务专窗和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办税“绿色通道”,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一窗式”“一站式”税费精细服务。依托征纳沟通平台,建设“问办一体”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税费专题平台,逐步实现退役军人数据库与征纳沟通平台互联互通,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更加便捷智能的办税体验。
(十)切实加强宣传。组建荣军税费宣传专家团、志愿队,通过“一对一”“一对多”等方式,开展多元化税费政策宣传辅导,将税收宣传帮扶贯穿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全过程。结合双拥共建开展“送税法进军营”活动,开展军人退役前就业创业税费政策讲解,举办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班,开展退役军人专题税费政策辅导。创新政策宣传形式,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网络直播等新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不断扩大税收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青岛市各级税务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支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举措和成效,激发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内生动力,推动优质企业积极招用退役军人。
五、强化工作落实
(十一)扛牢政治责任。退役军人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是重要的政治任务。做好新时代双拥工作,将税费优惠政策与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大格局高度融合;将税费优惠融入退役军人优待体系政策中,形成税务双拥新特色,推动形成政务品牌。
(十二)加强协调配合。推动税务、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等多领域、多层次共建,建立长效的志愿服务机制,开展助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主题活动、工作交流、信息通报、问题会商、政策反馈,用心用情用力落实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税费优惠政策。
(十三)压实工作任务。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和目标要求,深化、细化具体措施、方案、预案,要注重工作跟踪问效,持续改进问题,确保落实到位。
(十四)创新工作实绩。结合“八一”建军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宣传助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举措,认真总结经验,培树先进典型,将工作推进中的经验做法和创新措施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形成工作创新品牌,形成助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长效机制,在全社会营造拥军爱军的良好氛围。
青岛市税务局
青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7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