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税务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新型显示器件及上游原材料 零部件生产企业进口物资清单的通知》(财关税〔2018〕6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做好政策落实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
  2019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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