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 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等有关要求,现将2023年度—2025年度和2024年度—2026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前扣 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2025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
1.江西省豫章师范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2.江西省南昌师范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3.江西省赣南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
4.江西省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医疗救助与健康促进基金会
5.江西省南昌工程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6.江西省水江红爱心教育基金会
7.江西省赣州市金声教育基金会
8.江西省鄱阳湖生态保护基金会
9.上饶市信州区慈善会
10.横峰县慈善总会
11.德兴市慈善会
12.南城县慈善总会
13.金溪县慈善总会
二、2024年度-2026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
1.江西爱康慈善基金会
2.吉安市红十字基金会
3.江西省美好家园公益慈善中心
4.江西省青年志愿者协会
5.江西省革命老区爱心基金会
6.江西省爱心公益协会
7.德安县慈善总会
8.武宁县慈善会
9.修水县慈善会
10.鹰潭市慈善总会
11.鹰潭市余江区慈善会
12.赣州市慈善总会
13.崇义县慈善会
14.龙南市慈善会
15.石城县慈善会
16.赣州市赣县区慈善会
17.会昌县慈善会
18.瑞金市慈善会
19.赣州市南康区慈善会
20.兴国县慈善会
21.大余县慈善会
22.奉新县乐行公益联合会
23.上饶市广信区慈善会
24.铅山县慈善会
25.鄱阳县慈善会
26.吉安市光彩事业促进会江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江西省民政厅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