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厦门市民政局公告2022年第1号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1年第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将2022年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第一批)予以公告。
厦门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厦门市民政局
2022年1月24日
附件:
2022年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第一批)
序号 |
社会组织名称 |
享受政策年度 |
1 |
厦门市张亦春教育发展基金会 |
2021-2023 |
2 |
厦门理工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
2021-2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