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税发〔2022〕8号
国家税务总局各市、州和兰州新区、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 (税总纳服发 〔2022〕5号),省局制定了 《2022年甘肃省税务系统“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首批推出5大类20项80条便民办税缴费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甘肃省税务系统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任务表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2022年2月15日
2022年甘肃省税务系统“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中办、国办印发的 《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落实,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 (以下简称 《意见》),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 《意见》安排部署,以“智慧税务助发展 ·惠企利民稳增长”为主题,开展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坚持人民至上,围绕构建常态化、长效化党史学习教育制度机制,聚焦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抓好为民精细服务、亲民精致服务、惠民精品服务,规范税收执法、凝聚税收共治合力,推出系列改革创新举措,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维护法治公平税收环境、服务“六稳” “六保”、推动甘肃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税务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行动内容
(一)亲民精致服务快响应
1.需求快速响应。按照税务总局统一组织的2022年度全国纳税人缴费人需求调查工作安排,通过省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办税服务厅等途径广泛宣传,引导纳税人缴费人积极参与需求调查。对需求调查数据开展全面深入分析,准确掌握纳税人缴费人共性需求,持续优化改进管理和服务工作。按照税务总局要求逐步推进知识库全国共享,开展地方知识库维护更新。应用12366智能咨询功能,提高智能咨询的解答准确率,加快推动咨询服务向以24小时智能咨询为主转变。定期分析12366和电子税务局咨询数据,对数据进行综合研判,重点解决热点疑难问题,通过政策落实机制、减税降费协调沟通机制等,快速响应纳税人缴费人诉求。优化电子税务局运维支持中心网络、硬件设备,电子税务局坐席语音通话引入语音识别技术,以兰州市为试点,探索推行电子税务局应用远程咨询和办税辅导新模式,逐步开通接入远程可视辅导功能,实现“办问协同”。研究确定我省电子化推送涉税文书种类及范围。积极引导纳税人缴费人签订 《税务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纳税人缴费人可网上、掌上签收文书。
2.政策及时送达。持续完善电子税务局“精准推送”功能,对新出台政策按纳税人标签体系进行细化,将精准推送范围由企业逐步扩大到自然人,实现税费优惠政策的系统集成、精准定位、智能推送,帮助纳税人缴费人便捷了解政策。完善税费政策宣传辅导标签体系,及时更新维护纳税人缴费人行业经营范围、税费种、发票票种等基础信息,并按标签对纳税人缴费人进行归类。推动税收优惠“不来即享”提档升级,继续推动“不来即享”向社保费、非税收入领域拓展,全面实现税费优惠政策“不来即享”。通过12366纳税服务平台、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平台、甘肃政务服务网、甘肃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省局门户网站等与纳税人缴费人进行互动交流,实现12366线上、网上政策宣传解读。制作电子税务局操作指南、政策解读音视频等,通过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抖音、税企沟通平台等进行推送。
3.问题实时解决。对电子税务局“我要求助”功能进行升级改造,通过远程辅导、上传操作说明、截图、音视频等形式,实时解决纳税人缴费人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对较为复杂的技术性、操作性问题,限时回复;部分较复杂的业务性、操作性问题,联系基层电子税务局辅导团队线下辅助共同解决。确保电子税务局8112366热线接通率在90%以上。电子税务局、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税收扣缴客户端及时对接电子印章系统,启用主管税务机关电子印章,并在出具高频的表证单书上自动套印,纳税人缴费人可查询、可追溯,提升办税效率。
4.关注个性需求。进一步强化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服务保障,不断优化线下服务流程,设置便民专窗或绿色通道、现金缴费窗口,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和优先办理服务,切实满足老年人、残疾人及特殊群体的个性化需求。对电子税务局进行适老化升级改造。全面落实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严格按照公告明确的申请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情形及办理流程、时限等进行办理,进一步提高减免税办理的确定性。完善税收志愿者管理制度,扩大志愿者招募范围,增加民族语言、方言和外语专业人才进入各地志愿者服务团队。
(二)惠民精品服务提质效
5.提升网办体验。将税务总局发布的“非接触式”办税清单与电子税务局系统功能一一对应,方便纳税人查找应用。持续优化完善“网上办、掌上办”功能,提升纳税人缴费人应用体验。借鉴试点经验,按照税务总局统一部署,推广税收完税证明线上开具,提升税收票证获取便利性。制定电子税务局增值税申报比对功能业务需求,完善相关比对功能,优化异常申报在线提示提醒事项内容。增加环境保护税申报数据批量导入功能,纳税人填报完成后即可线上提交。加大跨省异地电子缴税业务宣传辅导,做好跨省异地电子缴税系统运行维护,与国库、商业银行加强沟通联系,进一步扩大跨省异地电子缴税业务商业银行范围。在2021年兰州市、庆阳市成功实现跨省异地电子缴税业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到其他地区。按照税务总局统一部署,积极推进电子税务局移动端非居民扣缴企业所得税套餐式服务掌上办理。
6.精简办理流程。按照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对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依托税收大数据自动确定最高开票限额,并以动态管理为主、纳税人申请调整为辅,大幅简化发票申领流程、环节和相关文书。认真落实税务总局全面实行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要求,将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延期申报、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以及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等4个事项由行政许可事项调整为其他权力事项,简化事项办理程序。落实税务总局发布的全国通办税费事项清单,进一步方便纳税人缴费人跨区域办理税费业务。落实税务总局制定的简化企业涉税涉费事项跨省迁移办理程序的措施办法,便利生产要素合理流动。按照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做好不动产登记区块链应用系统保障,推动不动产登记税费信息共享,减轻纳税人缴费人提交资料负担,缩短办理时间。
7.减少资料报送。按税务总局工作安排,将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由事前备案改为纳税人“自行判别、申报享受、资料留存备查”,精准向纳税人推送政策调整内容和报送资料。按照税务总局工作部署,探索开展整合企业所得税和财产行为税综合申报表试点,进一步统一不同税种征期、减少纳税人申报和缴税的次数。落实税务总局发布的第二批告知承诺制的税务证明事项,加强督促检查,促进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规范、精准落实落地。
8.便利发票使用。认真落实新修订的发票管理办法。落实税务总局制定的铁路、民航等领域发票电子化方案,提高社会满意度。深化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试点“首票服务”,为纳税人提供线上多渠道精准服务,同步提升线下网格化服务效能,显著优化纳税人体验。按照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完善电子发票服务保障体系,税务机关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向纳税人免费提供电子发票申领、开具、交付、查验等服务。
9.提速退税办理。精简出口退税涉税资料报送,优化出口退税流程。通过减并表单、删减录入项目、规范样式、数据自动采集、调整申报规则等措施,加强流程监控,规范制度执行,确保全省正常出口退税办理时间在6个工作日内。积极借鉴试点经验,推进出口退税备案单证电子化。完善电子税务局退税业务功能,实现税务机关自动推送退税提示提醒,纳税人在线办理确认、申请和退税。
(三)为民精细服务优体验
10.助力大型企业。根据税务总局税收确定性服务相关制度文件,结合我省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大企业个性化服务产品。借鉴试点经验,探索开展大企业集团遵从评价,根据企业集团遵从度,提供差异性服务和管理措施;探索开展税企数据互联互通,降低大企业集团办税成本,提升纳税人服务体验。进一步做好重点项目的“项目管家”纳税服务工作,完善“项目管家”纳税服务数据管理平台,实现省、市、县三级重点项目“线上”日常跟踪管理、信息查询和统计分析。依托省局门户网站、大企业税收管理服务平台和电子税务局等渠道,推送行业性税收政策,并与线下“点对点”辅导、 “送教进企业”等工作有机融合,开展政策宣传,助力企业及时准确掌握政策。与集团总部在甘且遵从意愿强、遵从能力高的大企业集团签订税收遵从合作协议,并结合企业集团实际需求提供定制服务。
11.扶持中小企业。根据小微企业经营管理特点,做好减税降费数据统计核算工作,帮助纳税人算清算细减税降费红利账。按照国务院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安排,组织开展我省税务系统助力中小企业发展主题服务月活动。根据各地实际,丰富主题服务月活动内容和形式,统筹安排宣传辅导服务。加强与当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管理部门沟通协调,摸清本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小巨人”企业底数,深入了解企业行业分布、生产经营、税费缴纳等情况,分析掌握企业特点和税费需求,推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小巨人”企业“一户一档” “一户一策”服务措施和优惠政策落实。深化规范“银税互动”合作,加强与银保监部门对接,安全高效助力小微企业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12.完善缴费服务。根据税务总局发布的 《社保费缴费事项清单》,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 《甘肃省社保费缴费事项清单》,明确事项办理流程、办理方式、办理时限以及需要提交的资料并发布实施,推进落实。明确社保退费申请网上受理业务需求,完善电子税务局等网上缴费软件退费功能。做好社保退费宣传、辅导、培训和推广工作。与人社、医保部门共享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困难人群的参保身份、缴费政策等参保缴费相关数据,与人社、医保部门协同做好特殊人群分类资助参保缴费工作。以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等行业为重点,梳理相关社保费政策和征缴办法,组织开展社保费政策进企业、进车间、进工地宣传和缴费服务活动。编制非税收入征缴流程、非税收入申报操作指引,提高办理缴费业务的便利度。依托甘肃省“数字政府”建设,加快与相关部门数据互联互通,逐步实现电子税务局缴费信息自动采集、自动预填,缴费人申报操作更加便捷。
13.服务个税汇算。结合本地实际,积极组织信用较好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和人员参加办税服务场所辅助服务、 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专家坐席等志愿活动。根据志愿者的专业特长和业务能力,合理调配力量帮助特殊困难群体办理年度汇算。推进税务总局针对灵活就业自行缴纳社保费的纳税人优化在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的填报方式落地,持续提升纳税人填报体验。运用税务总局税收大数据智能分析结果,积极开展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提示提醒服务,引导纳税人如实准确申报。做好我省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数据备份功能升级工作,并向我省扣缴义务人做好备份功能宣传与辅导,确保扣缴义务扣缴端数据备份、恢复数据更便利。
(四)执法监管更公正
14.优化执法方式。联合青海省税务局制定发布统一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统一两省税务行政处罚基准。认真落实税务总局《推行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试点工作方案》,稳妥推进试点工作,让执法既有温度又有力度。按照第二批全国统一的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对于首次发生清单中所列事项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并对当事人加强税法宣传和辅导。加强对“首违不罚”事项清单落实的督导检查,确保“首违不罚”制度精准落实。依托电子税务局,持续推进简易处罚事项网上办理,实现违法信息自动提醒、处罚流程全程网上办、处罚结果实时传递。严格落实税务总局“四严”要求和省局“三个严实”要求,始终把依法依规贯穿组织收入全过程,坚决守住不收“过头税费”底线,确保税费收入平稳协调安全可持续增长。做好收入质量监控,充分运用税收大数据平台,定期开展收入异常风险排查,及时发现和处置苗头性问题。关键时间节点对严肃组织收入纪律提出具体要求,做到常提醒、长提示,防范组织收入风险。
15.加强精准监管。依托内控监督平台,认真落实 《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制度,加强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控分析,组织执法过错调查核实,开展执法过错责任认定,严肃责任追究,促进规范执法。按季度对政策落实风险应对情况开展督察,督促各地及时整改应对不到位和应对质量不高的疑点数据,通过层级税收执法督察和重点工作事项专项督察,加强税收执法监督,持续督促规范公正执法。坚持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方式的稽查监管模式,加大对高风险纳税人的随机抽查力度,科学统筹重点税源企业随机抽查工作。结合 《甘肃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 (第一版) 》,利用甘肃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双随机”监管平台,开展部门联合抽查,实现协同监管,提高执法效能,降低征纳成本。以数据信息共享为基础,以大数据分析运用为抓手,健全监控预警机制,严厉精准查处打击涉税违法行为,为守法守规纳税人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借鉴试点经验,按照税务总局工作安排,推进动态“信用+风险”税务监控,简化无风险和低风险企业的涉税业务办理流程,提醒预警或直接阻断高风险企业的涉税业务办理,依托大数据分析进一步提高风险管理效能。
16.保障合法权益。按照税务总局 《税务规范性文件权益审核操作指引》,明确岗位设置、强化人员配备,建立事前评估、事中审核、事后跟踪问效的闭环管理机制,规范高效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权益性审核,更好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将“枫桥经验”应用于税收实践,省局成立“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建立由公职律师组成的专业服务团队,完善纳税人缴费人权利救济和税费争议解决机制,畅通诉求有效收集、快速响应和及时反馈渠道。
(五)税收共治更聚力
17.推进部门联动。加强与商务、海关等部门协作配合,进一步推进电子税务局、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退税申报应有范围,积极开展“线上线下”多形式培训辅导,提升系统操作体验和便利化水平。按照税务总局统一部署,积极配合残联做好我省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相关工作,加强与各级残联的双向数据共享,优化残疾人保障金申报表单,方便企业办理残疾人安置情况认证和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完成省级财税互联互通系统建设,实现省级财税数据共享。税务部门与自然资源等部门的互联互通信息系统建设融入甘肃省“数字政府”建设,实现非税收入征缴信息与相关部门双向传递,提高征缴效率,减轻缴费人负担。依据 《甘肃省税收保障办法》、省政府办公厅 《关于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的实施方案》,积极拓展外部门数据获取途径,建立税务部门与外部门常态化、制度化数据共享协调机制,为“以数治税”提供数据支撑。
18.深化国际协作。持续更新我省负责的 《中国居民赴也门国别投资指南》 《中国居民赴阿曼国别投资指南》 《中国居民赴牙买加国别投资指南》 《中国居民赴黎巴嫩国别投资指南》。配合税务总局做好协定执行工作,为引进来企业享受协定待遇提供高质量服务,防范没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引进来企业滥用协定。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数据为基础,筛选符合享受以利润分配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的企业,及时向纳税人推送提示提醒信息,帮助境外投资者应享尽享优惠政策。
19.促进社会协同。按照税务总局支持第三方按市场化原则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服务的措施,细化我省制度措施,完善电子税务局涉税专业服务功能。按照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开展涉税服务虚假宣传及广告信息专项治理,及时公开纳入监管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息和失信信息,纳税人进行提示提醒,帮助纳税人降低选择涉税专业服务的风险。加大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检查力度,及时曝光我省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促进规范涉税专业服务行业秩序。
20.拓展信用应用。抓好全国、税务总局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的贯彻落实,与发改部门做好沟通联系,积极深入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应用。根据《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和税务总局工作安排,扩大纳税信用修复范围,引导市场主体及时纠正自身涉税违规行为,强化纳税人信用意识。加强纳税信用外部宣传和内部培训,强化纳税信用相关公告条例解读。加大对破产重整企业纳税信用修复支持力度,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修复信用。进一步优化守信激励措施,为守信纳税人在跨省迁移、发票使用、税收证明等事项办理时给予更多便利。全面落实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严格按照规定确定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向社会公布失信主体信息,并将信息通报相关部门实施监管和联合惩戒。加强失信主体的动态管理,积极开展信用修复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升政治站位,加强党建引领。各级税务机关要秉承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的理念,对标纳税人缴费人所需所盼,努力在提升办税缴费便利化水平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各级税务局党委要压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春风行动”的推进落实与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结合起来、与加强党的建设结合起来、与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结合起来、与创建模范税务机关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形成各级党组织聚力推进、广大党员积极行动的良好局面。要将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访沟通工作有机结合,通过主动问需、跟进服务、拉近距离、增强联系、增进友谊,通过展现工作亮点来消除疑点、讲清难点来征求金点,让代表委员更理解更支持税务,努力营造良好税收改革发展环境。
(二)坚持统筹推进,抓好贯彻落实。各级税务机关要深刻认识开展“春风行动”的重要意义,结合工作制定出符合本地实际的行动方案。省局首批推出5大类20项80条便民办税缴费措施,后续再适时推出若干措施,各级纳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要统筹安排,统一协调,纳税服务部门积极发挥牵头作用,相关部门支持配合,各司其职,要按照任务清单、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有序推进任务落实。各级税务机关要建立工作台账,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听取重要任务措施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要结合当地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关要求,持续细化和创新推出“春风行动”举措,让便民春风常吹常新。
(三)强化督导检查,务求取得实效。各级税务机关要落实好联络员机制,负责跟进本地“春风行动”措施的落实情况、细化情况、创新情况,对“春风行动”推进落实情况进行总结,提炼经验做法,梳理问题不足,及时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同时对“春风行动”阶段性进展情况进行通报。要把开展“春风行动”成效作为绩效考评和领导干部述职评议考核内容,推动“春风行动”扎实开展。要通过工作调研、巡视巡察等方式,对行动开展情况和取得的实际效果进行督导检查和跟踪问效,并适时以集中研讨、座谈交流、书面反馈等形式持续推进各项措施落地落实落细。
(四)加大宣传力度,发掘特色精品。各级税务机关要认真做好“春风行动”的宣传策划和统筹,充分借助各种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持续增强“春风行动”品牌影响力。要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以点带面推动解民忧破难题,形成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的常态化机制。各地税务机关可在落实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积极丰富自选动作,发掘各具特色的行动内容,总结出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打造行动精品,切实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