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通告2022年第2号
为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在我省平稳落地,现明确我省参保用人单位暂按缴费比例15%申报缴纳所属期为2022年1月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