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5号
根据2018年6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2018年第2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公布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修正。
为进一步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更好地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对《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和税务行政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的公告》(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第1号)附件2中的税务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进行了修订,现予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税务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201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