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税公告2018年第17号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已于2018年6月15日正式挂牌成立。为提升办税服务水平,我局整合原厦门市国税、地税微信、微博服务平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合微信平台。原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官方微信“厦门国税”服务号更名为“厦门税务微服务”,原官方微信“厦门国税微宣传”订阅号更名为“厦门税务”,“厦门税务”“厦门税务微服务”将作为我局官方微信对外提供服务。原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官方微信“厦门地税”订阅号于2018年6月15日起停止服务;“厦门地税”订阅号的关注用户将整体迁移至“厦门税务”订阅号;“厦门地税”订阅号的相关办税服务功能,将整合至“厦门税务”订阅号。
二、整合微博平台。原厦门市地方税务局新浪官方微博“厦门地税”更名为“厦门税务”,作为我局新浪官方微博。原厦门市国家税务局新浪官方微博“厦门国税微宣传”于2018年6月15日起停止服务。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