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函〔2002〕470号
各地、市地方税务局,区局直属征收分局、稽查分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重点税源监控标准的通知》(国税函〔2002〕967号)要求,结合我区地税重点税源监控管理情况,为进一步加强我区2003年重点税源监控管理工作,区局对重点税源监控管理工作的若干基本要求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新的国民经济行业代码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已从2002年10月1日起实施,重点税源监控工作从2003年1月1日起使用这一新标准。2003年新代码库必须从2002年旧代码库的基础上,按照新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重新填写。新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代码随2003年重点税源监控基层任务参数下发。
二、进一步扩大监控范围
2003年上报区局的重点税源户标准为营业税年实际收入达100万元以上的营业税纳税人。为进行重点税源的同比分析,2003年新增监控企业必须同时上报上年度的数据。上报上年新增企业数据库,仍沿用旧的国民经济行业代码。以2002年数据格式录入、上报。
三、填报数据指标金额单位
2003年重点税源监控企业月报表指标体系不变,但随着监控范围扩大,企业规模逐渐变小,企业填报月度数据的部分指标有可能小于万元。为适应企业数据逐渐变小的趋势,2003年填报数据的金额单位,虽然仍以万元为单位,但增加了允许填写2位小数的设计。企业部分指标不足万元时,以小数的形式填报。数据指标填写说明随2003年重点税源监控基层任务参数下发。
四、数据报送
(一)2003年重点税源数据库月报表报送时间为次月20日前,2003年月报表数据集中放在同一数据库里上报,上报文件名为SD??,??为单位上报代码。上年新增企业数据库文件名在2003年数据库文件名前加英文字母X。如:桂林市2003年重点税源监控企业共有50户,其中20户为新增企业,则2003年50户的月报数据存放在SD03数据库里上报(不必区分上报总局、区地方税务局),20户的新增企业数据在2002年任务里录入并以XSD03文件名上报。
(二)2003年重点税源数据库、代码库、季度分析报告的存放路径与2002年相同。下发各地的通知、2003年新任务参数、测算分析表式的存放路径为“\税源监控\下发文件”。
五、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的确定及代码库建立要求
(一)各地要按照2003年重点税源监控标准,抓紧确定达标的监控企业,并详细填列《2003年重点税源监控企业情况表》,在12月25日前以EXCEL格式上报自治区地方税务局。《2003年重点税源监控企业情况表》的表式存放在“\税源监控\下发文件”中,文件名为JKBS,各地可自行下载。该报表的上报文件名为JKBS??,其中??为各地上报代码。
(二)2003年重点税源监控企业代码库待自治区地税局审定监控企业后,再按新修改的代码要求建库。对于2003年新增加的监控企业,由于要上报2002年同期数据,因此还必须在2002年任务下建立新增企业代码库,并于2003年1月30日前将2002、2003年代码库上报自治区地税局。
各地要按照2003年重点税源监控工作的要求,抓紧时间布置,保证及时、准确地上报数据。
附件:2003年重点税源监控企业情况表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二〇〇二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件1
2003年重点税源监控企业情况表
单位名称:
序 号 |
企 业 名 称 |
2002年营业税入库额 |
属新增企业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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