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相关规定,统一规范全省办理占用耕地手续书面通知式样,便利纳税人办税,现将《办理占用耕地手续通知书》和《办理临时占用耕地手续通知书》式样予以发布。
本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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