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地税函〔2009〕6号
大名县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对大名县工业园区按工矿区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问题的请示》(大地税发〔2009〕1号)收悉。大名县工业园区面积15平方公里,总人口5万余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万余人。工业园区内企业集中,经济较为发达,符合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征条件。为加强地方税收管理,平衡税负,经研究,同意对上述区域自2009年1月1日起开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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