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沙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对评估增值已调帐的房产如何征收房产税的请示》收悉,现答复如下:
现在一些地方对企业的房产进行了重新评估,企业依照房产评估值调整了“固定资产”科目,对此如何计征房产税问题,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同意,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企业进行房产重新评估后,其调整记入“固定资产”科目的房产评估值应视为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
此复。
2007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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