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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全省上线自然人房屋租赁发票代开及车船税业务办理功能的通告

2021-11-05 文章来源:本站编辑 信息提供: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通告2021年第14号
  为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升纳税人办税体验,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决定自2021年11月5日起,在“海南税务”微信公众号上线“自然人房屋租赁发票代开”和“车船税网上申报及缴款”功能模块,实现自然人房屋租赁发票代开及车船税申报缴款掌上办理。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上线功能
  (一)在“海南税务”微信公众号增加“自然人房屋租赁发票代开”功能模块。具体业务范围包括自然人房屋信息采集、房屋租赁专用发票代开、房屋租赁普通发票代开、网上银联快捷缴款、办税服务厅自取发票或邮寄发票、完税证明开具和下载。
  (二)在“海南税务”微信公众号增加“车船税网上申报及缴款”功能模块。具体业务范围包括车船税信息采集、申报、网上银联快捷缴款、完税证明开具和下载。
  二、登录路径
  路径:海南税务微信公众号—微办税—办税入口—微信办税—自然人房屋租赁发票代开/车船税申报及缴款。
  启用时间:自2021年11月5日起。
  三、操作指南
  纳税人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网站下载操作指南或操作视频了解具体操作。
  《自然人房屋租赁发票代开操作指南》《车船税网上申报及缴款操作指南》下载路径: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网站(http://www.hainan.chinatax.gov.cn/)—“纳税服务”—“下载中心”—“其他资料”栏目。
  《自然人房屋租赁发票代开操作视频》《车船税网上申报及缴款操作视频》下载路径: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网站(http://www.hainan.chinatax.gov.cn/)—“政策文件”—“视频讲解”栏目。
  四、服务支持
  纳税人在使用“自然人房屋租赁发票代开”和“车船税申报及缴款”两模块过程中遇到问题,可拨打服务热线0898-12366进行咨询。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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