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我省将于2015年10月1日起启用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现用的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系统将于2015年9月21日起停止使用,并进行新旧系统的切换。现就系统切换期间全省车辆购置税业务办理的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办理车辆购置税业务时间安排
2015年9月21日18:00至2015年9月30日24:00期间,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将暂停对外办理车辆购置税相关业务,并关闭车辆购置税自助办税终端系统。
二、恢复办理车辆购置税业务时间安排
2015年10月1日00:00起,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正式启用,甘肃省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自助办税终端系统同时恢复使用。
2015年10月8日起,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等办税场所恢复办理车辆购置税业务。
三、车辆购置税办理业务提醒
为避免在系统切换期间带来的不便,请车辆购置税纳税人根据本通告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在9月21日18:00暂停办理业务前到当地办税服务场所办理有关业务。其他未列明事项详见当地主管税务机关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国税工作的支持和理解,本次系统切换过程中,我们将尽最大努力减少对您办理涉税事项的影响,对于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有疑问,欢迎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咨询当地主管国税机关,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特此通告。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
201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