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2号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相关规定,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车船税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6号)。
特此公告。
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2017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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