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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废止《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车船税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的公告

2017-09-26 文章来源:本站编辑 信息提供: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2号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相关规定,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车船税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6号)。
  特此公告。
  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2017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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