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同中试生产采用不同会计处理方法(生产成本VS研发费用)
2024-09-10
  对不同中试生产采用不同会计处理方法的原因及其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会计处理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应当分别确认收入及成本。如客户试用后对产品满意度较高,并最终形成销售,则公司将对应试制品的生产费用从研发费用结转至营业成本,并确认对应营业收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及应用指南,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研究阶段是探索性的,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已进行的研究活动将来是否会转入开发、开发后是否会形成无形资产等均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比如,意在获取知识而进行的活动,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的应用研究、评价和最终选择,材料、设备、产品、工序、系统或服务替代品的研究,新的或经改进的材料、设备、产品、工序、系统或服务的可能替代品的配制、设计、评价和最终选择等,均属于研究活动。
  发行人根据各个主体于中试生产过程中具体研发目的的不同,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式。赛分科技及美国赛分中试生产系由小试成果向实验室级别中试放大,中试过程可精准把控投料并对于过程中副反应进行控制。此外,由于该中试放大过程反应环境未发生显著变化,前期小试成果的可借鉴性较高,整体成功率较高。基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 号》指导思想,发行人基于谨慎性考虑,将上述主体中试生产过程产生的费用按照常规规模化生产进行处理,将相关费用计入生产成本中。
  扬州赛分由小试成果向规模化中试放大,中试过程不确定性因素较大,由于生产环境的变化,重点工艺流程,如聚合工艺优化、微球表面改性、偶联配基(如有)等方案均重新按照规模化生产标准进行工艺调整或替代,以平衡生产效率及产品质量,整体成功率低于实验室级别生产放大。基于《企业会计准则第6 号—无形资产》指导思想,扬州赛分发行人将扬州赛分中试生产产生的费用计入研发费用。
  上市公司中对中试生产及工艺改进相关会计处理方法的案例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上市板块

中试生产的会计处理

赛伦生物(688163.SH)

科创板

对于工艺改进类的药品研发项目,发行人的会计政策如下:完成中试生产且中试生产产品达到预计质量标准后进入开发阶段。开发阶段之前的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研发费用);进入开发阶段以后的支出符合可直接归属于该技术的必要支出均予以资本化(包括试验费支出、检验费支出、技术转让款等),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  

诺泰生物(688076.SH)

科创板

公司自主选择的原料药产品以完成中试作为节点,完成中试之前所发生的如原料药工艺开发、小试工艺及质量研究、中试等所产生的支出计入研发费用;中试完成后的批量化生产阶段所发生的支出计入相应的产品成本,并在实现商业化销售后进行结转   

华纳药厂(688799.SH)

科创板

公司研发项目立项后,需经过产品药学研究(包括小试研究、产品中试放大研究、产品质量研究和产品稳定性研究)、临床研究、非临床安全性研究、产品注册申报(包括审评审批)阶段,前述阶段均界定为研究阶段,相关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报告期内,公司内部研究开发支出全部计入研发费用

       如上表所示,上市公司对于工艺改进中试生产均计入研发费用,与发行人对于扬州赛分中试生产费用的处理一致。发行人对于赛分科技及美国赛分中试的处理系基于谨慎性考虑进行,具备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