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期限到底是出口报关单后90天申报还是次年4月1日前有效?网上的说法太多,有相关文件吗?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font>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第4条规定:生产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的出口日期为准)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免抵退税及消费税退税。逾期的,企业不得申报免抵退税。
所以说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申报的最迟期限是出口之日的次年4月15日之前,遇节假日顺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