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证不齐需不需要报关单信息,单证不齐是否用所属期当月1号的汇率?
2014-11-17
  问:我们是生产企业,增值税申报表上的免抵退税销售额应是税款所属期会计出口销售额,但我们会计出口销售额用的是当天汇率,另外增值税申报表出口销售额由免抵退申报做完单证不齐后自动链接,请问:(1)单证不齐需不需要报关单信息;(2)单证不齐是否用所属期当月1号的汇率。
  答: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中的第7栏"免、抵、退办法出口销售额"是企业出口并会计规定做销售的货物销售额,包含当期单证信息不齐全的出口销售额。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第2条第7项规定: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并按会计规定做销售的货物,须在做销售的次月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
  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的第4栏"免抵退出口货物劳务销售额"是单证信息齐全的出口销售额。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退(免)税申报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1号)规定,出口企业单证信息齐全后才能进行退税正式申报。所以生产企业只能单证信息齐全后才能进行免抵退税正式申报。

  企业出口并会计规定做销售的货物,包含当期单证信息不齐全货物,汇率按照出口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执行。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纳税人按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其销售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销售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纳税人应在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折合率,确定后1年内不得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