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1号规定,出口单证信息齐全后才能进行免抵退税正式申报,若单证不齐可免抵退税零申报。注意: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规定,出口企业出口并按会计规定做销售的,须在做销售的次月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