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算实务5:丢失发票如何税前扣除?
2016-01-20
  问:丢失发票如何税前扣除?
  答:1.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抵扣联丢失,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作为抵扣凭证及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

  2.对已开具的普通发票遗失,不可重新开具发票。如何财务处理,可参照《关于印发<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通知》(财会字〔1996〕19号)第五十五条第五款的规定执行,即"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